福華飯店等國內少數業者與國際接軌,早已主動配置有傻瓜電擊器AED,電擊器盒內除了機器,還有相關簡易說明,人員並定期接受訓練。

       「緊急醫療救護法」修訂完成,消基會近日調查國際急救設施的配置,發現臺灣遠不及鄰國。以各公眾場合該放置的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俗稱傻瓜電擊器)為例,臺灣每一萬人僅配置一.七臺,日本是臺灣的十六倍;且日本孩童每人至少接受過三次訓練,許多臺灣民眾連AED是什麼都不知

日本配置是臺灣的16倍

       行政院院會八月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公共場所,應設置緊急救護設備。國內AED的數量僅有三五一四臺。消基會說,日本全國有卅三萬臺,超過四萬所學校安裝。美國則已盛行十多年,各公共場所相當普遍;香港也早在五年前推廣,迪士尼樂園等四十多個公共場所都已設置。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委員趙凱醫師說,CPR結合AED是存活良方,但目前臺灣急救課程以心肺復甦術CPR為主,CPR結合AED僅○.○○二%。外國資料顯示,如能在突發心跳停止時的一分鐘內立即電擊,心跳成功率達九成,每延遲一分鐘就下降七~十%;一旦心跳停止十分鐘,就會造成腦死。由於臺灣救護車平均到達時間為十一分鐘,北市為八分鐘,凸顯多數救援可能錯過黃金時間。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修法完成後,未來航空站、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都會設置AED。臺灣目前每十萬人口平均設置十五.二臺AED,預計年底可達十六臺,短期目標是追上德國的十七.九臺。

       王宗曦也盼,到院前心臟停止被救比例,能從不到一%提升為五%,希望修法後可跟日本的卅五%看齊;衛生署也會和教育部持續溝通,希望在學校能讓學齡兒童學習CPR、AED等訓練課程。

轉載於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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