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2 14:16

〔記者錢利忠/臺北報導〕70多歲陳姓老婦去年到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晨泳時溺水,至今仍躺在病牀上昏迷不醒,家屬質疑運動中心有疏失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調查,陳婦溺水時,在現場待命的2名救生員竟沒即刻發現,導致陳婦在泳池中溺水至少2分半,認定2人涉有過失,今天將2人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6月29日早上9點多,陳婦赴大安運動中心遊泳時,不慎溺水而在泳池中載浮載沉,事發時有泳客遊過陳婦溺水的水道,卻沒發現陳婦溺水;此外,在現場待命的王姓及葉姓救生員,也沒察覺到不對勁。

後來另1名救生員前來巡視泳池,驚覺陳婦沉在池中沒回應,這才緊急將她救上岸邊,但陳婦送醫搶救1年多,至今仍昏迷不醒。葉姓救生員庭訊時指稱,當時已接近泳池清場時間,她正與其他救生員接班,沒有負責安全警戒,自認無過失;另名王男救生員則承認過失。

檢方發現,陳婦溺水時間至少2分半,在現場待命的2名救生員卻都沒發現,導致陳婦溺水至今仍未甦醒,認定2人涉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的罪證明確。

  • 臺北地檢署調查,陳婦溺水時,在現場待命的2名救生員竟沒立即發現,導致陳婦在泳池中溺水至少2分半,認定2人涉有過失,今天將2人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臺北地檢署調查,陳婦溺水時,在現場待命的2名救生員竟沒立即發現,導致陳婦在泳池中溺水至少2分半,認定2人涉有過失,今天將2人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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