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车、拖板车、曳引车、卡车、大货车。(图/记者许力方摄,资料照)

▲为改善空污问题,提升环保,一定条件的老旧大货车换新货物税减征拟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图/记者许力方摄,资料照)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为了改善空污问题,据了解,行政院将调整大货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由5万元调升为20万元,预计目标2万多辆的大货车可以换新,但估计,将会造成40亿元的税损。

财政部去年公告,中古大货车报废换购新车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的办法,只要是1999年6月底前出产的大货车,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牌照登记,只要报废车辆与新车登记为同一人就可以减征退还5万元的新车货物税。但是,大货车的售价动辄200万元~300万元,所以即使政府推出换车,减征退还货物税的优惠,但是实际上运用换车的车辆数仅为1700多辆,显然减征5万元无法提供有效诱因,效果并不明显。

为了鼓励老旧大货车汰旧换新,减少空污的问题,据了解,政府预计将大货车汰旧换新的减征退还的金额提高,从原本的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预计目标2万辆的大货车可以换新,税损则可能有40亿元。

根据了解,修正草案预计将在今年上半年立法院会期送审,而是否溯及至今年太患者?目前仍还在研议中,若不追溯实施,税收损失可降低,但不回溯等于变相惩罚先行响应环保政策汰换者,应会朝回溯的方向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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