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死,我想活,不行嗎?

《我不是葯神》全國影院點映了,時至今日終於拍出來的國產「高分韓國電影」——拿現實題材拍商業類型片,社會性意義擺在那,群戲也處理得相當不錯。對我們國家而言,這樣的電影多一部是一部,走一步是一步。

影片是敏感題材,這樣的題材大家有必要知道其背後的故事。

好故事很多,難的是遇到對的人,很慶幸遇到了徐崢,很慶幸我們大陸能出這樣一位好導演。

我不是葯神真實背景故事

2015年轟動一時的「陸勇事件」,2002年陸勇確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需要長期服用抗癌藥品,當時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售價23500元一盒。昂貴的續命葯,前前後後花費了56.4萬元,使得陸勇不堪重負,但陸勇還想活著,於是只能另尋活路。

2004年,陸勇通過他人從日本購買由印度生產的同類藥品,偶然發現印度生產的仿製「格列衛」抗癌藥,藥效基本相同,售價卻是4000元一盒。相當與瑞士葯價格的十二分之一,從此,陸勇開始直接從印度購買抗癌藥物,並且幫助其他病友購買此葯,藥品價格逐漸降低,直至每盒售價200餘元。

為方便給印度公司匯款,陸勇網購了3張信用卡,用於幫病友代購藥品。而陸勇代購的印度仿製葯,即使在印度是合法生產,療效也得到患者的認可,但是在國內它仍屬於假藥之列。

2013年,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辦一個網路銀行卡販賣團伙時,將陸勇抓獲。隨後,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陸勇被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待了135天。

隨後1002名深深感激陸勇的癌症患者在聯名信上簽字為他聲援,一年後,檢方決定對陸勇不予起訴。

當時這件事情在社會生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造化!一切皆是緣於造化!那些冥冥中的偶然,其實早已有註定。

我在想若是05年的時候我的家人也能找到印度仿製葯的話,也不會就放手讓張守續同志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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