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農商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白平(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平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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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津雲

  編輯: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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