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入境帶水果被開罰20萬、帶日幣304萬被沒收。(圖/關務署臺北關提供)

▲臺客赴大阪玩,手提行李帶超額日幣,304萬被扣下來沒收進國庫。(圖/關務署臺北關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關務署臺北關4日上午11點半發現一名郭姓臺灣旅客,到桃機準備搭機前往日本大阪,但在出境安檢時,航警局發現他的手提行李裡面日幣金額達到414萬日幣,依照相關規定,目前將304萬日幣扣押下來沒收進國庫,並且製作筆錄,只讓郭姓旅客帶著限額110萬日幣出國。

這名郭姓乘客4日上午是要搭乘長榮航空BR-130班機飛往日本大阪,航警局是從他的手提行李中發現日幣超額,通知出境服務檯關員,才知道他沒有相關申報資料,於是當場將110萬日幣(等值美金1萬元)以外的日幣扣下,約304萬日幣(約新臺幣82萬元)沒收。

按照相關規定來看,進出入境臺灣所攜帶的新臺幣現金上限是10萬元,如果所帶之新臺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申請覈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覈准,不準攜入。如攜帶外幣超過美金1萬元等值現金,應於入境時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未經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部分沒入之。此外,旅客攜帶人民幣入境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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