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魚、兔子……這些寵物已經out啦!

  近幾年,很多人玩起了另類寵物,如蛇、龜、蜥蜴等。不過,養寵物前要擦亮眼睛,切勿碰觸法律禁區。日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判決了幾起涉及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的案件,警示寵物愛好者,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是你想買就能買,想賣就能賣的。

  微信上買來的一條球蟒

  吳某在微信上,向他人求購球蟒一條,後通過“爬行天下”網站與其交易。數日後,吳某收到快遞來的球蟒並飼養於家中。

  圖說:球蟒製品。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供

  公安機關將吳某抓獲歸案,並查獲涉案球蟒。經鑑定,涉案物種爲球蟒,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物種。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吳某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爲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涉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

  隨着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飼養寵物,一些人養起了陸龜、球蟒等動物,殊不知動物品種稀奇,就可能存在違法犯罪的高風險。因此,在購買飼養寵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選定的目標,必要時還可以向林業部門或動物保護機構等專業人士諮詢,切莫糊裏糊塗觸犯法律。

  寵物店裏待售六隻陸龜

  黃某某在本市普陀區某花鳥市場內開設寵物店,出售各類烏龜。期間,黃某某爲謀取利益,明知陸龜系保護動物,仍在店內售賣。公安機關接報後,依法對該店鋪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店內待售的陸龜6只,並抓獲黃某某。

  圖說:陸龜製品。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供

  經鑑定,上述陸龜中,4只系蘇卡達陸龜,2只系紅腿陸龜,均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的物種,被覈準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黃某某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爲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涉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

  現在,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也都被當做寵物進入交易市場中,市場需求導致捕獵、銷售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爲高發。而該案的特點正在於爲了迎合非法市場需求,明知售賣的是國家保護動物仍予非法售賣,繼而觸犯刑法。保護野生動物、推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人人有責,此類案件的處理告誡公衆,經營、飼養寵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67件象牙製品重超1000克

  李某某在位於本市閔行區金匯路的店鋪內銷售象牙製品,被接報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當場從李某某處查獲欲出售疑似象牙製品67件。

  圖說:象牙製品。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供

  經鑑定,上述物品中,現生象(非洲象或亞洲象)象牙製品的重量爲925.6克,含其他材質現生象象牙製品的合計重量爲480.4克。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李某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繳獲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於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行爲人應依法予以懲罰教育,從而提高公民自覺保護動物的意識,同時提醒我們對待一些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要加強,不要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

  法 條 鏈 接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作者 | 通訊員 陶濤 王冠 新民晚報記者 江躍中

  圖片 | 警方供圖

  編輯 | 包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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