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路雲獎金制度
十一、獎金發放比例原則:
(一)初次加入啟用個人網店:
1、一般會員:
(1)繳交費用1,500元(由公司提供系統及通路雲經營權)。
(2)公司取得1,000元做為管銷。
(3)餘1/3=500PV再丟入大水庫做分配(記列於該會員當月PV計算)。
2、廠商會員:
(1)繳交費用12,000元(由公司提供系統及通路雲經營權)。
(2)廠商會員之產品經完備程序後,得於平台上架銷售。
(3)發出5,000元獎金。
(4)剩餘7,000PV。
(5)公司50%=3500元管銷。
(6)水庫50%=3500PV再丟入大水庫做分配(記列於該廠商會員當月PV計算)。
(二)PV值的獎金發放比例:
1、30%公司管銷費用。
2、60%對碰獎金放在大水庫(名詞解釋10) 。
3、10%其他獎金,說明如次:
(1)2%:封頂分紅(名詞解釋11),由當月達成封頂的球數來做均分。若當月無人達到封頂,這2%就併入到超額重消分紅。
(2)2%:超額重消分紅(名詞解釋12),單顆球號若PV值超過1,000PV,則加記一點;超過2,000PV則加計兩點,依此類推。一樣計算全國所佔的百分比來分這2%的超額重銷分紅。若當月無人拿走封頂分紅,則封頂分紅的2%就併入到超額重消分紅變4%。
(3)2%:報件獎金(營運處0.5%,收件中心1.5%)。
(4)2%:講師(須符合公司聘任資格,並完成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及試講試教者始可擔任,分北、中、南、東四區,由各區的種子講師負責)。
(5)2%:產品介紹人。
(三)舉例:遇有封頂狀況時的獎金分配案例
1、 若公司當月總PV值為1,000萬PV,基數為200,000點,程小東左線:右線=20,000:10,000,可看出對碰點數為10,000點。
則獎金收入為1,000萬PV X 60% X 10,000/200,000=30萬元>10萬元(封頂狀態)因此,原定的1,000萬PV的60%為600萬。這600萬先扣除10萬發給程小東後,此時大水庫的金額剩590萬元。
原200,000點的對碰總基數,也需扣掉封頂球號的10,000點,所以新的基數就是190,000點後續其他沒有達成封頂的經營球,則按照新的基數與新的總PV值來當做計算獎金的新數值。
2、因對碰獎金佔了全公司可運用的金額,也就是總PV的60%。由於先做了總量控制,最多就只發出這60%的獎金,才再求出每顆球的對碰點數占全公司的百分比當作個人的獎金發放。因此對碰獎金不會超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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