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在3小时内侦破飞车抢案,缉获抢嫌送办。(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在3小时内侦破飞车抢案,缉获抢嫌送办。(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34岁王女骑乘脚踏车,4月4日下午行经南区中华南路华南地下道时,遭38岁林嫌骑车飞车抢夺脚踏车前方车篮内的皮包,内有现金6千及行动电话1证件等物,林嫌所骑虽是无车牌机车,警方分析比对车型特征,在2小时内锁定身分,3小时内逮获林嫌到案,起获被抢皮包等赃物,全案侦后依抢夺等罪嫌送办。

警方说,4日下午2时55分,34岁王女骑乘脚踏车,行经中华南路华南地下道东往西机慢车道出口处时,38岁林嫌趁王女疏于防备之机,从后方飞车抢夺王女车篮内的皮包,王女因此跌倒受伤。而皮包内有新台币6000元、行动电话1支、身分证、健保卡、4张信用卡、3个行动电源,一并入歹徒之手。

案发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全力调阅周边监视器。王嫌骑乘重机车虽无车牌,警方仍扩大调阅相关迹证,并且比对车型特征,2小时内就确定嫌犯身分,3小时内循线至永康区逮捕林嫌,现场并起获被害人的证件、行动电源、皮包等赃物。林嫌见到警方也相当震惊,自己下午才刚犯案,警方马上找上门,天还没黑就被逮进警局。

林嫌向警方供称,因缺钱花用才会下手行抢,抢得的6000元现金都用来购买日常用品并缴交电话费,已花费殆尽。被害人的手机他则随意丢弃在路边。全案警方依抢夺罪、伤害罪嫌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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