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

这个夜晚瞬间又是不平静,起因是:

【集游「黑名单」 违法又违宪】

北市府警察局在4月9日声明,以公投护台湾联盟多次违反集会游行法及其他法令为由,废止公投盟在立法院周边之集会许可,同时悍然宣布「对于日后所申请之集会不予许可。」

网路开始号召要去包围中正一分局,并且要求归还公投盟的路权集会资格

恩,好!在这里我们先了解到事情的"因"

 

先回归到我自身的看法,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就是剥夺了民主法治社会给予我们的自由。所以我认为的确应该要有所做为

网路也有人跳出来讲了比较客观的看法

警方的做法有瑕疵,我相信直接宣告永久拒绝特定团体申请路权必然违宪。唉,大法官解释后,集游法未来一定会修成报备制,别说警方届时未必有权「许可」,就算是修法前,你可以让他申请、然后每次都用相同理由驳回,结果也一样,只不过麻烦点。但直接一次打死,这真的在法律上说不过去。如果方仰宁真的有在议会讲出「就算违宪都要做」,我佩服他的勇气,但我觉得实在太不懂得发言时机场合。

好,警方有瑕疵,但我认为这瑕疵跟上次服贸争议的瑕疵不可同日而语。张庆忠的30秒,要怎么循体制内救济?罢免?下次不投他?不管哪一种,都来不及阻止服贸协议生效。因此太阳花学运才会取得正当性。

但这次警方的瑕疵,透过体制内是可以及时获得一定程度的救济的。我相信如果循法律程序,第一,有损失的话可以申请国赔;第二,中正一的瑕疵会被惩处;第三,原本永久禁止申请路权的命令会撤销,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这些救济也许无法完全弥补「当下」受损的权益,但差距已经不大了。

 

清楚明白的告诉你这事情虽不正确,但我们也的确可以依循正当管道去获得公正的回应

当正常管道不能获得正义,再演变成今天的这种局面也是很合哩,且舆论风向也不会偏向"暴民"

 

必须说这步棋,下得非常不正确。

 

再来讲讲今天晚上的过程

千人包围了现场,却是用非和平理性的的态度

洒冥纸、丢水球、喷漆

完完全全的破坏了这个"路过"、太阳花学运21天以来的正义

最让我感到不爽的是

当黄老师在中间要当协调者

到底哪个白痴高喊:讲重点!

我肏你妈的讲重点!!!!!

 

我还是要重申

 

"尊重他人,才能换回他人的尊重"

若然不让人讲完该有的话,就从中打断,那你又凭什么要人支持你现在站在那的正当性?

 

我支持太阳花学运,并不代表我支持这一晚的"社运"

 

我也愿意看到"对事不对人"的讨论,却不愿意看到只会在脸书上说:看吧!我就说你们是暴民

你们是谁?他们是谁?我们又是谁?

然后用你们的酸言酸语去讽刺,好笑吗?

 

我同意你可以用" 今天这群人"的行为去责怪过度行为,但不认同你可以用"你们"这种放大到太阳花学运的事情上

 

不管如何,我依然维持我一贯的作风

没有影片的描述,不推、不转发、不发表言论

没有了解、没有去先假设我自己会怎样做、怎么看待事情前我不去攻击任何人事物

 

我只能说,这个夜晚,我有那么一点感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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