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4日電 4日晚間,深圳華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大基因”)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訂單型收入確認依賴的系統存在漏洞,相關收入覈算不規範。

  深圳證監局指出,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訂單型收入確認依賴的系統存在漏洞,相關收入覈算不規範。一是你公司訂單型業務存在跨期撤銷交付並導致相關收入成本覈算跨期問題,使得你公司2017年少計收入50萬元、淨利潤42萬元。二是你公司訂單型業務存在樣本編碼重複並導致收入重複覈算問題,使得你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38萬元、淨利潤32萬元。此外,你公司以郵件對外發送檢測報告時,收件人郵箱信息無書面覈對記錄,如收件人郵箱名後綴爲@qq.com, 存在無法準確覈實報告收件人爲醫院工作人員、代理商或檢測患者的情況,難以準確判斷收件人是否屬於合同約定對象,業務規範性難以有效保證。

  部分項目型收入覈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相關收入覈算不規範。公司認爲項目型服務“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暫不能夠可靠估計”,其收入確認政策爲: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項目尚未發送項目測序分析結果,公司根據每個項目能夠收回的實際成本金額確認收入金額,項目實際成本在發生當期確認;當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樣本測序,發送完畢對應的全部測序分析結果,並在收到客戶認可交付結果的郵件後(或自發送結題報告後30天內客戶無反饋,則視客戶對項目交付結果滿意)時,公司根據項目最終可收回金額扣除以前期間已確認的收入後確認剩餘收入。但實際操作中,你公司項目管理人員會複覈對方回覆的郵件等資料,手工在系統中錄入複覈的日期,系統依據該複覈日期作爲收入確認的時點。部分項目複覈日期與發送結題報告發生時間或對方郵件回覆確認時間跨度超過30天,相關收入覈算與會計政策不一致,並因此存在收入確認跨期問題。經查,因上述情況,使得公司2017年多計收入1327.94萬元、淨利潤1244.94萬元。

  規範運作程度不高。一是你公司部分實際執行的財務制度是你公司控股股東深圳華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大控股”)的制度,且華大控股可以廢止你公司部分財務制度。覈查發現,你公司實際執行的《華大基因費用報銷管理規定》(華大制 [2017] 1號)和《華大基因借款管理規定》(華大制[2017] 2號)均爲華大控股的財務制度。且上述制度附則規定,原上市公司在2015年制定的“SY-FM-OON”編碼的相關規定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作廢。二是存在你公司關聯方員工參與公司研發、審批和項目跟進工作的情形,如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的博士宋某,參與了2017年和2018年你公司的“非小細胞肺癌ctDNA檢測試劑盒(NGS)註冊申報項目”和“結直腸癌早篩多重甲基化PCR技術開發項目”,且作爲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三是存在你公司向關聯方預付款項金額超過合同約定的情形。經查,你公司子公司深圳華大基因生物醫學工程有限公司與你公司關聯方深圳華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編號爲13100-600086號採購合同,合同金額爲1.28億元,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爲“100%預付”,但實際在合同簽訂後你公司支付了1.59億元。

  深圳證監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華大基因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按照以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深圳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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