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戲院等六種娛樂場所關閉十四天防疫。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新冠肺炎在全球蔓延,本港輸入確診個案持續上升,港府稱因應疫情嚴峻,昨日傍晚推出「加辣」措施防疫,包括明日起禁止四人以上的羣組聚集,違例者可罰款或監禁;只有十二項情況可獲豁免,包括工作間聚集、婚禮和喪禮等。而在今日傍晚六時起,餐飲場所在疫情期間須符合六項要求方可營運,包括餐廳只可坐滿一半,餐桌之間須有一米半的距離等,六類場所如戲院等,亦需要關閉十四天。特首林鄭月娥形容本港現時處於公共衞生的緊急狀態,嚴苛的法例可能收到一些效用,但盼市民可自律減少外出及聚集。

新冠肺炎持續擴散,特首林鄭月娥昨指,過去兩周確診個案由一百三十八宗增至五百多宗,升幅近三倍,當中九成為外地輸入個案,亦有個案經酒吧以及婚宴等場合感染。為減少人與人之間的聚集和接觸,行政會議昨午召開特別會議,並通過兩條新規例加強本港防疫,包括明日凌晨起禁止四人以上的羣組聚集,但是有部分情況可獲豁免,包括工作間聚集、履行政府職能、法庭、立法會、區議會、婚禮和喪禮等共十二項,相關措施為期十四天;若有人違反規例,最高可罰款二萬五千元以及監禁六個月。

  被問到為何是禁止四個人以上聚集時,她直指「事實上係無咩科學基礎」,又說是參考到外國的做法,以及香港的狀況,認為四人較合適,但她特別提到,乘搭交通工具時乘客很難只得四人,故在新規例中豁免乘搭交通工具的情況。她又承認,難以在所有場合都禁止人羣聚集,否則會令到香港很多事情都需要停頓,故有必要作出平衡。

  另一項新規例是規管餐飲業在疫情下的營運模式,政府向業界提出六項要求,並於今午六時起實施,包括食肆顧客數目限於座位半數或以下、檯與檯之間需保持至少一米半距離、每張檯只限坐四人、食肆內員工及食客除了飲食期間必須戴口罩;顧客在進店前需量度體溫,以及食肆需為客人準備搓手液。若有人違反條例,最高可罰款五萬元以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曾於週一提出立例禁止酒吧等食肆賣酒,引起飲食業界的反彈,方案最後亦被撤回。林鄭月娥昨解釋,政府早前聽到社會上不少人有意見指,不少確診個案涉及蘭桂坊,認為酒吧為高危地方,政府應有行動,因此早前提出禁酒建議,但指在提出相關建議後,曾兩次與飲食界會面,社會上亦認為只禁止飲酒賣酒不能對症下藥,因此在集思廣益下,因此推出兩條新例處理人多聚集的問題。她亦多次強調,當初修例禁賣酒的建議僅為建議。

  林鄭月娥形容,現時本港處於公共衞生的緊急狀態,嚴苛的法例可能收到一些效用,但更希望市民可以自律,為己為人打贏這場抗疫戰。她呼籲市民自我約制,忍耐一下,盡量不要出街;如果必須出街,都不要參與聚集。

  為進一步減少人羣聚集,今午六時起六類場所亦都需要關閉,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戲院等公共娛樂場所,另外派對室等場所亦要關閉,為期十四天。

  政府多個部門亦配合新防疫措施,漁護署昨宣佈,署方轄下一百六十三個燒烤地點及四十一個露營地點,今午六時起將全部關閉,為期十四天,任何人均不得在郊野公園進行燒烤及露營活動。署方會加派人員在相關地點巡邏,如發現有人違規,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房委會亦宣佈,為減少社交接觸,轄下公共屋邨的戶外康體設施將於今午六時開始關閉,直至另行通告。康文署亦於昨日起封閉露天遊樂場、足球、籃球場等,甚至搬走足球場龍門及圍封籃球框等。此外,馬會決定不容許包括馬主等任何顧客出席情況下,如期舉行週日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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