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價值線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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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博通集成電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博通集成”)已開始申購,然而,其就在上市前夕,陷入了一起陳年官司,而且涉及金額較大。

去年10月,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同科技)以專利侵權爲由,將博通集成告上了法庭,後者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7884萬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博通集成主要從事研發設計高集成度、低能耗的無線數傳類芯片產品和無線音頻類芯片產品,產品覆蓋了從智能交通、智能家居、計算機外設等多個領域。目前產品應用類別主要包括5.8G產品、對講機產品、WIFI產品、藍牙數傳、通用無線等。

這起官司會對即將上市的博通集成造成多大影響,引發外界關注。

同時,博通集成招股書數據與在新三板上市的經銷商數據相差甚大,被外界懷疑財務造假,公司至今沒有迴應。

因專利糾紛被索賠7884萬元

去年10月,一家名爲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以專利訴訟爲由將博通集成告上了法庭,並要求後者賠償經濟損失7884萬元。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資料顯示,博通集成是在2019年1月3日上會,而該訴訟案於2018年10月立案,但由於時間節點問題,並未在招股書中顯示。

力同科技與博通集成的經歷頗爲相似。力同科技也是一家芯片公司,並於2017年啓動IPO,但在2018年3月申請終止審查。

力同科技與博通集成之間的糾紛其實由來已久。2011年,力同科技就對博通集成涉嫌專利侵權發起了訴訟,但最終撤訴,理由是對“侵權所獲利益”無法充分舉證,缺少損失金額的證據。

2018年5月,博通集成更新的招股書中明確了三年來對講機產品生產和銷售所獲得利潤的數額,恰是力同科技在前述訴訟中缺失的數據。當年10月26日,力同科技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博通集成賠償經濟損失7883.65萬元。

招股書信息顯示,博通集成涉嫌侵權產品對講機在2015-2017年的銷售佔比爲10%-11%,力同科技提出的賠償金額約佔博通集成2017年淨利潤的90%。

力同科技提供的材料顯示,涉案專利名爲“一種集成對講模塊及基於該模塊的對講系統”、專利號爲ZL200710077178.6,主要用於對講機芯片的製造。發明人爲力同科技實控人蔡東志及匡國生兩人,專利爲職務發明。

力同科技方面表示,匡國生曾複製該專利中的核心技術信息及相關數據以及力同科技當時正在研發的新產品的技術信息,將相關信息泄露給了博通集成,博通據此製造了對講機芯片,並以低於深圳力同的價格銷售。

因此,與2011年侵權訴訟案件一同發起的,還有訴匡國生侵害商業祕密的案件。

匡國生控股的深圳市宏科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亦出現在了博通集成的招股書中。宏科特電子是博通集成前五大客戶之一。

《21世紀經濟報道》稱:2018年1月3日,力同科技就公證購買的博通集成生產及銷售的BK4815N芯片與涉案專利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的五項技術特徵是否相同或等同,向第三方權威鑑定機構申請鑑定。

2018年12月,力同科技曾向監管部門反映訴訟相關情況,得到的反饋是,保薦機構及律師認爲發行人不存在專利侵權,監管部門對相關覈查報告審閱後未發現異常。

對此有業內人稱:這起訴訟涉及金額比較大,存在較大風險點,而且意味着未來的經濟利益流入存在不確定性。

博通集成即將上市,這起訴訟將對其造成何等影響,值得外界關注。

美籍實控人突擊套現逾11億

博通集成控股股東爲 Beken BVI,其直接持有公司29.1633%股權。Beken BVI 成立於 2005 年 2 月 8 日,爲一家註冊於維京羣島的公司,股東爲 Beken Cayman。

博通集成曾於2013年謀劃在中國臺灣上市,未果,但2013年搭建的境外BVI結構遺留至今。2017年9月開始衝擊A股,2018年8月首次上會,被暫緩表決。

在上會前,公司就被廣泛質疑。公司設置了外資化的股權結構,在控股股東Beken BVI及其股東Beken Cayman層面,公司進行了多次股權增發、股權轉讓、股權回購,且曾存在普通股、A類優先股、B類優先股、認股權證、期權等股權設置,並於2013年8月謀劃在臺灣地區上市。這種複雜的股權設置曾引起證監會的質疑。

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2016年召開的董事會決議,對股東分紅1.80 億元,代扣代繳境外所得稅1800萬元。除了上市前大筆分紅外,公司還完成老股的鉅額套現。

2016年12月27日,博通有限通過董事會決議,同意公司原股東Beken BVI將所持有公司56.30%股權(對應出資額人民幣1615.1049萬元),以美元15657.9202萬元轉讓給億厚有限、泰豐有限等;同日,Beken BVI與億厚有限、泰豐有限等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按照協議約定轉讓股份,轉讓價格對應公司估值爲27,811.58萬美元(對應人民幣20.16億元)。對此,證監會發函,要求保薦機構和申報會計師覈查說明以上股權轉讓交易中公司估值的依據,轉讓價格確定的依據,各購買方資金的來源,有無異常資金循環。

公司實際控制人爲 Pengfei Zhang(張鵬飛)、Dawei Guo(郭大爲),兩人通過 Beken BVI 間接持有公司24.01%股權。Hong Zhou、徐伯雄(張鵬飛岳父)、Wenjie Xu(張鵬飛之妻)爲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公司 42.83%的股權。

該公司的高管層大多數爲外籍,履歷光鮮。董事長、總經理張鵬飛,1965 年出生,美國國籍,清華大學博士學歷。1994 年至 1996 年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博士後,之前在美國行業內公司任職,2005年後回國創業。副總經理郭大爲,1966年生,美國國籍。

另外,董事高秉強,1951 年出生,香港居民;董事初家祥,1970 年出生,中國臺灣籍;監事Shu Chen,1956年生,美國國籍。

被疑財務造假

去年8月7日,博通集成首次上會曾被暫緩表決,有業內人士稱主要源於公司與經銷商之間存在的購銷數據不一致。

《京達財經》曾曝出:根據公開信息顯示,博通集成經銷商深圳博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芯科技)早在2015年11月就在新三板掛牌,根據該公司當時發佈的《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博芯科技成立於2012年3月,這相比博通集成在招股書中披露的、與該客戶建立合作關係的2011年8月還晚了約半年時間。

這也就意味着,博通集成在與博芯科技建立合作關係的時候,博芯科技這家公司還並不存在,那麼博通集成又是如何“穿越”到半年前與該客戶建立聯繫的呢?

根據招股說明書第143頁披露,“深圳博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都是博通集成的重要客戶,2015年到2017年的銷售金額分別高達13604.5萬元、15508.66萬元和16036.73萬元。

然而根據該公司新三板公司博芯科技發佈的各期年報顯示,2015年到2017年向博通集成採購金額卻分別只有3686.11萬元、7957.06萬元和8680.85萬元。這與博通集成所述的銷售金額相差巨大,3年合計的差異金額高達2.5億元左右。

如果以博芯科技披露的財務數據爲準,就意味着博通集成至少虛增了多達2.5億元收入,進而導致該公司存在嚴重的虛增利潤的財務造假行爲。

不僅如此,博通集成在招股書第240頁披露,2015年到2017年年末對“深圳博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餘額分別高達3221.96萬元、4182.69萬元和5121.24萬元。在正常的會計覈算邏輯下,這就應當對應着博芯科技對博通集成的應付賬款餘額。

但據博芯科技年報披露的財務數據,2015年到2017年年末全部的應付賬款科目餘額僅分別爲1796.61萬元、3829.85萬元和5888.15萬元。其中,2015年和2016年博芯科技認定的全部應付賬款餘額,還沒有博通集成披露的對博芯科技的應收賬款金額高,這豈非咄咄怪事?

相信原財務總監陳健知道這家公司的財務底細,只是到2015年,陳健與公司打了兩次官司,被張鵬飛開除掉了。博通集成開除陳健的理由是:多次遲到早退、多次發表不符合事實的言論,嚴重擾亂公司正常秩序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陳健不服還與公司打起了官司。至於陳健到底發表了什麼不符合事實的言論?我們也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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