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交通補助,很多同學都是有誤解的,下面我們來對於交通補助科普一下吧。

如果您有工作,而且您的工作和您的家庭之間使用的是公共交通工具?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從收入中退回一部分。

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

是可以在年終報稅中退回交通費用的:

  • 您工作和居住的地方大於10km;
  • 您最少有一天以上需要去公司(24小時內的來回),或者40天/年需要去同一個公司;
  • 能提供公共交通的證明。如果您有NS的年卡或者月卡,是不需要提供證明的,因為NS會提供給稅務局。如果您是購買的獨立車票或者OV-CHIP卡,您也可以向僱主索要交通證明,之後稅務局有可能會讓您提供證據,這可以是您的OV-CHIP卡的沖值紀錄或者是您OV-CHIP卡的流水,上面都可以證明您是使用的公共交通(請記得提前列印流水,因為它只保存18個月)。

交通費用並不是能夠將所有的支出全部退回的,如果僱主有報銷您的公共交通費用,是按照每公里0.19歐元的標準補助給的,按照稅務局的表格能夠參與退稅的數字是非常的低的,所以一般僱主給您的補助已經超過了您可以參與退稅的金額,也就不能再次退稅了。

不管僱主有沒有報銷,交通補助都是有上限的,這個上限是和您工作的天數和離公司的公里數決定的,請看以下表格,摘錄自稅務局網站:

交通補助是按照0.23歐元每公里的單程計算的,再乘以您整年交通的天數,能夠參與退稅的金額不會大於2073歐元,實際拿到的錢大概是以上數據的30%,也就是說最高的退稅金額為:621歐元左右。

belastingdienst.nl/wps/

auto_en_vervoer/u_reist_naar_uw_werk/openbaar_verv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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