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買人壽保險的一個功能就是希望把自己的財富傳承給下一代,當自己身故的時候能把保額當作一份禮物送給最愛的家人親人,讓他們在接下來的日子裡維持原本的生活質素。

但是很多時候人壽保單的理賠都是一筆過理賠,金額高達數百萬甚至千萬等的,你的摯愛是否真的能承受這麼一筆突如其來的巨大財產嗎?

不管是人壽或者是理財險,時間越長累積的金錢越大,如果持有人沒有在生前把這些財產好好的分配,那麼當一大筆財產分配給家人時,家人真的不會一下子揮霍掉嗎?

如果家人是屬於揮霍型,1年2年就把全部財產花光,那麼當初的買人壽保險的初衷就沒有了,當初買的原因就是想為家人留一筆財富讓他們接下來的日子裡維持原本的生活素質,更糟糕的是,如果有心人知道他們有這麼龐大的財富,而起了壞心思,這根本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有錢人會怎麼管理自己的財富呢,他們通常以信託方式去解決財富遺產的問題,著名的梅艷芳和沈殿霞,梅艷芳留下過億的財產交給了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信託管理, 每月支付給母親高達20萬作為生活費,即使梅艷芳的財產有億元,但她也選擇把財產以信託方式每個月形式給她的母親,以防她母親一下子把錢花光了。

肥姐的當初知道自己患病時,就開始規劃自己的財產,她最不放心的就是自己的女兒,加上她女兒曾經揮霍到戶口只剩下不夠1百塊的錢,所以去世時將留下的數千萬港元遺產成立信託,這些財產必須到35歲才可以動用這筆財產,也當作是給她女兒一個磨練,如果當初肥姐去時的時候就把財產一筆過給她女兒,除了她年齡小怕被有心人利用之外,還怕她很快就花光了所有財產。

遺囑和信託大不同

一般的遺囑,目的是為了立遺囑者在離世後,可以依照他的意願分配財產,當中亦會包括一些遺願,例如死者希望的葬禮方式、個人物品分配,甚至是對家人的遺言等!而信託則是將死者的遺產交由特定的受託人,例如是專業的信託公司去管理死者的遺產,並可以分階段將遺產分給家人或作其他安排。

遺囑的限制

缺乏保密性,一個人去世時,遺囑會交由法庭處理,該程序叫做遺囑驗證,在債務償還後,剩餘的財產按順序分配,因為這是一個法律程序, 遺囑的內容和大部分隨後的法庭備案都會成為公開信息。

認證過程漫長,遺囑驗證的過程由於是法庭程序,因而非常漫長,有時甚至需要幾年才能完成,這種延誤會阻止繼承人立即享用立遺囑人希望他們擁有的事物,如果這個程序十分拖沓,繼承人可能在這個期間去世而永遠享用不到他們應得的財產。

過程繁複,遺產要經過多重複雜的程序才能夠轉移,往往要多次出庭及尋找專業協助,例如聘請估值師確定資產價值,及聘請律師辦理遺產認證。

以上是大部分有錢人越來越使用信託的原因,市面上開始越多的保險公司推出有信託功能的壽險,理財產品了,投保人可以選擇一筆過支付給受益人,也可以按持有人的意願,按每月,每季,每年等發放固定的金額給受益人。

什麼樣的人適合信託?

一直以來,信託基金被視作有錢人的專利,身家要有過億,這實際上是個假像,立託人的身家只有1千多萬,身家即使是千多萬,已有充份的理由要成立信託基金。

1.財產保護功能

例如創業家可以以家族信託形式去處理不動產,以防萬一生意失敗導致家人流離失所,只要成立了信託,即使立託人是受益人,其信託利益不屬於名下財產,即使不幸生意失敗而破產,也無需將資產交付債權人作償債用。

2.家庭保障功能

傳承家產,有時候,將一大筆資產交託給未成熟的下一代是一個不明智的決定,因此信託創立人可以委託受託人為其管理財產,等待子女成熟後,受託人可以把資產全數給予子女。

3.稅務籌劃空間較大

各國政府出於均富政策的考慮,為了防止貧富差距和社會矛盾的加大,往往徵收高額的遺產稅,富賈鉅賈們為了能夠規避高額的遺產稅,同時使家產不至旁落他人之手而世代相傳,則通過設立「隔代信託」來達此目的,即透過分離信託財產本金和收益的方法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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