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非法第三方支付平台,替客戶從台灣匯款到中國,主打只收2%手續費,從事非法地下匯兌,刑事局依違反銀行法,逮捕湯姓主嫌等八人,2年來平台金流高達11億,不法所得高達3000多萬,不過遭到質疑非法匯兌的公司執行長出面喊冤,強調他們只是提供網路媒合平台,沒有賺取匯差。

大批員警來到網路地下匯兌公司和機房進行搜索,同時帶走包括執行長在內共八個人,這一次的行動歷經好幾個月蒐證,警方懷疑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從事非法匯兌,只收取2%手續費,讓不少中盤商成了匯錢到中國重要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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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掌握的證據,發現不少中小型批發商,拿台幣到網路平台公司,藉此轉匯到中國,收取2%手續費,實際上台灣公司只透過一通電話,告知中國公司匯錢,當地員工就會從中國的帳戶,轉出人民幣給客戶,2年來金流高達11億,不法獲利3000萬。

只是警方會查出這家公司,全因一起代名牌包詐騙案,30人匯了300多萬卻沒收到包包,追查金流發現第三方支付,疑似從事地下匯兌,進而追查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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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執行長涉犯銀行法,50萬交保後出面喊冤,強調只是提供平台媒合會員,並沒有從中賺匯差,不知道會因此觸法,只是銀行法規定嚴格,如果有從中賺取手續費很可能就會吃上官司,新創公司標榜P2P跨國匯兌,意外踩到法律底線。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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