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1月02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刑事局於去(108)年6、7月間偵辦一起詐欺案,循綫追查後發現王姓兄弟等6人專營兩岸地下匯兌,2年間計經手餘新颱幣2億元、獲利900萬餘元。偵七大隊第三隊長李奇勛錶示,去年12月拘提6人後全數交保,查扣現金約47萬元新颱幣。

李奇勛說明,王姓兄弟等6人成立電子儀器買賣人頭公司,專營兩岸間地下匯兌業務,利用甲地收款、乙地同時放款的方式衝銷款項,以人頭賬戶收取客戶匯款,或收受現金替委托者匯兌,並收取4%的匯差從中獲利;2年間總計經手金額約2億2,560萬元新颱幣、獲利約902萬元。偵詢後將王嫌等6人依違反《銀行法》解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於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颱北市、新北市同步執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並查扣現金約47萬元新颱幣、颱聯卡、U盾、匯兌紀錄單據、存摺、手機、電腦、點鈔機等證物。
警方於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颱北市、新北市同步執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並查扣現金約47萬元新颱幣、颱聯卡、U盾、匯兌紀錄單據、存摺、手機、電腦、點鈔機等證物。(袁世鋼)

李奇勛錶示,此案經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宿股陳欣湉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長期調查搜證後,於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颱北市、新北市同步執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並查扣現金約47萬元新颱幣、颱聯卡、U盾、匯兌紀錄單據、存摺、手機、電腦、點鈔機等證物。並於同年月26日、30日再通知另外6嫌到案說明。

刑事局強調,此次破獲地下匯兌集團,有效阻斷不法分子之銷贓及洗錢管道,也防止可疑的境外資金流入颱灣影響選舉。刑事局呼籲,民眾進行跨境匯款應尋正當閤法之管道纔有保障,不可貪圖一時之便或為節省手續費及匯差而委托地下匯兌業者辦理交易,稍有不慎恐血本無歸。◇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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