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廣州小型的製造公司,公司上下15個人的樣子,給3000塊工資,主要配合開發部採購,大貨底價採購,有很多固定供應商,一個月無假隨叫隨到那種。怎麼樣看待拿回扣


我有寫過關於拿回扣的文章


企業求發展,就要加大產品的銷售,在現在的買方市場的前提下,物質極大豐富,怎樣能夠促進產品的銷售,最強有力的手段就是回扣。

回扣——羊毛出在羊身上,在生產企業銷售利潤的底線上,可以無度加價,以各種方式和手段,反還給採購人員,以此來刺激其的購買慾望。

採購員有的是主動接受回扣,當然也有被動的,不論是哪種形式和方式,都是經由企業的銷售部門制定或是執行的,這種送出的回扣的成功率,幾乎是100%。採購員不接受各種方式的回扣,幾乎是不可能的,小至小恩小惠,大至錢、物或固定資產等。

同時,企業也在防範自己的採購員接受回扣,為了降低採購成本,企業都制定了很強的採購的規章制度,但是,規章制度是否能夠真正的奏效。企業管理者無一能說的清,唯有採購人員的個體能說明自己的行為,吃掉自己企業多少利潤。

這柄雙刃劍,在企業中飛舞,人們不去躲閃,而是去迎刃而上,多麼奇妙的場景。法律在某些程度上不能深入到各個細節,顯得蒼白無力。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者的雙重理念,是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直接的或間接的把個別人刺中落馬,使其鋃鐺入獄。但眾多的迎劍者能夠在法律界限的邊緣上,快樂的與舞劍者共舞。

其實問題的關鍵點在於現在的採購沒有在線化,不透明,導致此類事情有潛在因素。

企業作為管理如何能夠高效的管理採購,讓採購更加透明,讓企業能夠省錢省心?需要的則是一個高效、陽光、簡單、快樂的採購平台。


我是一個做過多年的銷售、採購、物控,要做好這些崗位工作,可以做到不主動索要回扣,但若要完全避免禮節贈品、禮貌型酒宴的同時做好,那是絕不可能的。

人都是有貪慾的,只要得到的利益大於心中的底限,是沒有人可以抗拒的。看到這句話時,有些人可能會鄙視,說我不會,那隻能說明,沒有人給你足夠的誘惑而已。

拿1千元現金給你,讓你裸奔,你肯定不幹,但若拿給乞丐,你說他會不會幹?

若馬雲拿1億元現金給你,讓你裸奔,你呢?恐怕99%的人都會接受。

若馬雲拿1億元現金給你,讓你裸奔,若你不肯,就給你的情敵或仇人,讓他娶或殺你的愛人,我想,你100%接受了。

說這些,不是讓你去拿回扣,恰恰相反,我是希望你認清自己的價值,你不是乞丐,不要為了1千元,就去裸奔。

『一個月薪只有3000塊工資,大貨底價採購,一個月無假隨叫隨到』的工作。就算有回扣給你拿,也不過是一些小錢,不要為了這些小錢,去消耗自己的精力,去降低自己的底限。

若老闆有野心,願意分享成果(看優秀老員工的待遇),而你短期內對金錢沒有迫切的需求,可以考慮留下一起打拚。

若老闆十年若一日的混日子,對人吝嗇,走吧!打工而已,勤勞的人餓不死!


吃人嘴短,拿人手軟,這個一定要潔身自好。這些回扣不是那麼好消化的。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你拿了供應商回扣,恰巧這個供應商有批次貨有質量問題,你怎麼處理。是幫著公司還是幫供貨商。記住了:只有自己公司發展的好了,你的發展才會更好。


這個問題呢,個人觀點是不贊成拿回扣的。道理我就不贅述了,就從你個人收益的角度談一談。這東西就和貪官差不多,是會短時間內增加你的直觀收入,但是拿人錢財你就得替人家辦事,如果一不小心被留下證據那就要永遠的受制於人。而且這種事曝光你在採購這行就很難再做下去了。除非遠走他鄉。為了一點點眼前的利益就斷送自己的前程我覺得這是不值得的。同樣任誰也不願受制於人,如果為了一點點利益而受人掌控也是不值得的。所以呢就擺正心態,踏踏實實做事,遇到回扣就義正言辭拒絕。說回來你拿了你老闆的錢不更應該為你的老闆認真負責的做事嗎。


你不能說自己拿回扣吧?
請在知乎上搜類似話題。。。
如果是我們老闆,遇到一個殺一個,寧可錯殺。

跳槽,不要想其他的。上面剝削你不是你犯傻的理由,工作中有那麼多利己不犯法的事情,何況呢。工作中注意總結和管理供應商資源,思考下採購流程,不要什麼事情都用短期思維考慮。

公司規定的不能拿的千萬不要拿,退不回去的一定要給老闆或者領導說清楚。

我幹了那麼多年項目採購,能收的禮也收了不少,回辦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把東西放會議桌上,讓想拿的同事去拿,我拿條煙就行了,現金塞不回去的直接給財務部打報告上交,供應商請吃飯我也答應,我付錢就行,拿發票回去找財務部報銷。

中央和單位內部審計組每年分別查我們一次,我不敢犯傻,不過這麼多年被抓的也不少。為了幾百萬毀一生值得么?


難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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