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要交哪些稅?

股權轉讓一般涉及到四個稅種:印花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在談稅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持股主體和股權主體這2個概念。 持股主體顧名思義就是指持有股權的是誰。持股主體一般有四種,分別是個人、個體工商戶、公司制企業和非公司制企業(其中包括合夥企業以及個人獨資企業)。 股權主體指的是被投資的企業。 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 甲公司現在有A、B、C三個股東。其中A是一個公司制企業,B是一個個人獨資企業,C是個人股東。 那麼甲公司就是股權主體,ABC則是持股主體。 搞懂這個概念之後,我們再來簡單看下四種稅: 印花稅的稅率是0.05%,稅負壓力較小; 增值稅針對的是上市公司; 企業轉讓股權繳納的是企業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權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 。 股權轉讓不交個稅被判刑 本文我們講的是個人股權轉讓如何避稅的問題。 先舉個小例子:假設A、B、C三人分別出資50萬成立了一個合夥企業。現在A想退出,以100萬的價格把股權轉讓給B股東(其他費用忽略不計)。那麼現在A股東轉讓股權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A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50)×20%=10萬

A轉讓股權賺了50萬,但最後實際到手只有40萬。白白交了這麼高的個稅,很多股東心裡可能都會偷偷想,有什麼辦法可以不交稅? 當然,也有股東將這想法付諸實踐了,後果也是很嚴重的。

2015年徐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王某以16112.96萬元的價格轉讓股權,但一直沒有去稅局繳納稅金。經過地稅局三次催繳通知後,王某被公訴並最後以逃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不僅要將當初偷漏的稅金全都補繳回來,並且還要繳納幾十萬元的罰金和滯納金。 股權轉讓如何避稅 我們倡導依法納稅,做一個誠信的納稅人。但是20%的稅率真的太高了!那麼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稅負,個人股權轉讓如何避稅才能合規合法? 以非上市的創業企業為例,一般在個人直接持股的情況下,股權轉讓需要繳納20%的個稅,由於法規制度非常明確,幾乎沒有稅務籌劃空間。而如果在個人和股權主體之間構建一個中間平臺來持股,那麼稅收將會產生非常大的差異。 從表格的簡單對比可以看出,將有限合夥公司作為中間平臺持股,是一種比較好的稅務籌劃方法,有足夠的籌劃空間。 目前,我國有很多園區、園區為了招商引資,實施了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如果將持股平臺設立在這些有足夠優惠政策的區域,稅率還能進一步大幅降低。如江蘇徐州園區。提示一下大家,為什麼這麼多企業願意去不發達的西部地區,純粹是為了響應號召嗎?企業註冊在哪裡,選擇何種持股方式都是值得我們細細考量和規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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