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14:27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国小五年级男童家长指控,儿子有轻度自闭症,因遭同学掐捏颈部,基于防卫出拳反击,班导师认为是嬉闹造成攻击,强硬要求儿子道歉,他提出转班要求,班导师竟扬言:「我都没办法教,谁可以教」,不让儿子转班,已侵害儿子名誉及受教权,向班导师及学校求偿50万元,新北地院认为班导师并无杜撰事实及谩骂,判男童家长败诉,可上诉。

男童家长指控,2015年10月,儿子上劳作课时,两名同班女同学突然自其后方重掐儿子颈部,儿子出于防卫出拳反击,班导师未深入了解自闭症孩童与一般孩童差别,强硬要求并指责儿子要对自己的错误负责,应同学道歉,召开家长协调会时,班导师竟将攻击事件归咎于同学间嘻闹所致,完全忽略起因是儿子被攻击。

男童父亲说,翌月他主动填写转班要求,学校召开校内编班委员会,决议让儿子调整班级,班导师竟对委员会所作决议提出异议,甚扬言「我都没有办法教,谁可以教」等狂言,以致于学校决议不同意转班,直到他向教育局陈情后,同年12月学校召开编班委员会决议后,才同意让儿子转班,认为班导师与学校指责已侵害儿子名誉并影响其受教权,造成儿子身心重创,对上学极为恐惧,因此向班导师与学校求偿,并要求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班导师表示,女学生出于好玩才伸手抓男童,男童因受惊吓出手攻击,被攻击女学生家长到校后,他有告知家长,男童的特殊身分,希望家长能谅解不追究,但女学生家长仍希望男童能道歉,他才会问男童:「打人对不对?」男童表示不对后,便进一步询问「不对的话要怎么办?」,男童答复要说「对不起」后,他才请男童向女同学道歉,并无强硬要求男童道歉。

而对于转班争议,班导师说,学校虽同意让男童转班,但因决议违反常态编班及分组学习补充第12条规定,未经辅导处指派辅导教师及妥善辅导,无法解决此程序瑕疵,2015年12月,学校完成相关辅导措施补正程序,男童便已转班,学校就转班过程并无过失。

法官认为,男童家长未举证证明班导师强势要求男童认错向同学道歉,且医院诊断证明书距离事发已一个月,加上班导师要求男童道歉后,男童仍照往常至学校上课,直到转班争议后才未至学校上学,因此男童出现自伤及适应不良,究竟是受同学攻击后班导师处置所造成,还是转班事件影响压力事件所引起,无法判定。

另攻击事件到底原因是男童嬉闹或受同学攻击后所导致,法官认为班导师未使用偏激言词,也无针对男童人格谩骂、指摘或贬损其名誉、信用,难认男童名誉因此受损,转班事件学校也依法处理,因此判男童家长败诉。

  • 一名自闭儿被掐颈后反击,家长控诉教师强逼道歉还不给转班,向班导师及学校求偿50万元,被新北地院判决败诉。(记者陈慰慈摄)

    一名自闭儿被掐颈后反击,家长控诉教师强逼道歉还不给转班,向班导师及学校求偿50万元,被新北地院判决败诉。(记者陈慰慈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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