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稱去年因沉重的工作而有輕微中風迹象,後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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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護老院創辦人之一陸艾思日前遭菲傭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指她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女菲傭聲稱去年十一月時因沉重的工作而有輕微中風迹象,留院進行身體檢查後發現一切如常,當時她曾向陸透露雙親都在五十多歲時因中風離世,陸艾思胞妹陸艾齡得悉後認為她會再次中風,並以此為由解僱她,菲傭亦因此一直未能另覓新工。女菲傭要求陸艾思就情感損失、懲罰性賠償及收入損失賠償共十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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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為Torres Dejucos Melanie(三十八歲),被告人為陸艾思Icy。入稟狀透露,原告人自一六年來港工作,陸為其第二任僱主。去年九月,陸住所翻新,原告人則被指派「搬搬抬抬」,擔任額外繁重的裝修工作。至十一月初,當原告清除水泥痕迹時,突然感到暈眩、口齒不清及血壓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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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其後送院檢查,最初指她或有輕微中風迹象,但最終檢查結果未見她有任何異常。

當原告留院時,陸要求她持續報告自己的血壓狀況,原告透露父母均在五十多歲時因中風離世。待原告人出院後,任職護士的陸艾齡與她商討,更指她有可能再中風,並勸他返回菲律賓休養與家人團聚。陸之後以此理由向她發出解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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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曾要求陸修改解僱理由,改為「不明白英文及未能聽從指示」,但遭拒絕。原告人指出,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以未來有可能出現的疾病為由,而歧視她或使她遭受不利對待,要求陸就原告人的情感損失、懲罰性賠償及收入損失賠償共十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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