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前段時間,網絡上熱傳“個稅零申報”會影響買房、購車、以及居住證辦理和積分落戶。有工薪一族擔心受到影響,還主動放棄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這個減稅紅包。

“個稅零申報”與買房、購車、居住證、積分落戶這些政策之間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個稅改革後是不是真的影響到“工薪一族”在工作地買房購車落戶呢?我們先來看看“個稅零申報”是什麼意思?

“個稅零申報”,簡單來說就是個稅申報時納稅額爲零。

按照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因此,納稅人只要辦理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就是履行了納稅義務,即完成了“個稅申報”;而未達到扣稅標準、依然進行個稅申報的,就是所謂“個稅零申報”,即依法申報但是納稅額度爲零。

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此前回應:個稅納稅人或其扣繳義務人只要向稅務機關辦理了納稅申報,不論其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也是有納稅記錄的。

購房資質:社保個稅可二選一

今年元旦起,新個稅法正式實施後,由於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提高了起徵點,大約有8000多萬原個稅納稅人不用再繳個稅了,這就出現了所謂的“個稅零申報”。有媒體報道,減稅政策落地後,“個稅零申報”客觀上可能會影響到與地方政策相掛鉤的買房、購車、辦理居住證。現在,稅是減少了,但是“個稅零申報”對工薪一族,究竟會造成哪些影響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網站上,記者看到非本地戶籍居民在北京買房,需要在北京繳納連續5年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並且,限購1套住房。

記者就個稅問題諮詢主管部門,得到的答覆是,納稅記錄必須大於零。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工作人員:這個個稅必須得是大於零的,比如有一分錢都可以,當初設定這個購房資格的時候,就是爲了抑制炒房的這個事嘛。然後,就是說,你有這個社保和這個個稅,基本上能證明你在北京起碼有固定的職業,你是在北京生活,對不對。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個稅改革後,不再繳納個稅的原納稅人,原則上不能以零申報的納稅記錄,作爲獲得購房資格的條件。但是,這類納稅人想在北京買房,還可以通過另外一個條件獲取購房資格。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工作人員:然後就是說,你現在買房,這個社保和這個個稅,你二者有其一,兩者有一個就可以。

記者查詢上海、深圳、廣州、成都等多個大城市住建部門的政策發現,非當地戶籍居民在這些城市買房,都需要在當地連續繳納2年到5年不等的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

雖然,一些城市還規定,個稅繳納在相應年限內不允許中斷;但是,因爲原來繳納個稅的工薪階層一般都有社保繳納,按照二者可選的政策,對他們並沒有實質性影響。

購車上牌:北京個稅零申報者受影響

和買房與個稅掛鉤一樣,非本地戶籍居民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買車上牌照,也需要繳納社保個稅作爲前提條件。

那麼,個稅改革後,會不會影響到原個稅納稅人在這些地方買車上牌呢?

記者查詢上海交通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發現,非當地戶籍居民在上海買車上牌照,需要在上海連續繳納3年的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因爲這個“或”字,工薪一族即或個稅零申報,也可以依靠社保繳納在上海購車上牌照。

但是,在北京,記者發現,交通主管部門要求:非本地戶籍人員購車上牌,需在北京連續繳納五年的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而且,個稅繳納額度必須“大於零”。

記者電話諮詢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服務電話12328,得到的答覆是:社保個稅兩者都不能少。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服務電話12328:都要有啊,個稅的話是按您申請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都要有繳稅記錄,只要大於零就行,可以斷月不能斷年 就是這一年大於零就行,這個條件,它是由多個部門核發制訂的。

按照這個規定,個稅改革後,一部分不再繳納個稅的原納稅人,將失去在北京購車上牌的資格。

積分落戶:個稅額度決定積分高低

記者調查也發現,在多個大城市,與人才引進的工作居住證以及積分落戶,也與個稅相關。

記者查詢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多個大城市的政策看到:辦理工作居住證的前提條件有很多。雖然,很多城市個稅繳納並非必要條件,但是,幾乎每個城市都把個稅繳納的額度,當作積分落戶的重要指標。

比如,成都市積分落戶的個人貢獻指標一項:申請人上一年度繳納個稅金額達到1萬元可以加2分;超過1萬元,則按每千元(0.1萬)加0.2分累積計算。

在深圳,積分落戶的個稅額度細化到了十來個段位。在上海,積分落戶要求申請人最近3年的計稅薪酬高於同行業年均收入水平。

而在北京,積分落戶需要最近3年內繳納個稅30萬元以上,纔可以加6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社保諮詢服務熱線12333:(積分落戶)個稅的要求每月納稅額不能爲零,(三年)平均下來了(總額)也夠三十萬,但是有一個月爲零的話也不算。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許光建:應當說積分落戶的政策跟個稅掛鉤有一定的道理,因爲它是對高端人才的引進一種落戶的一種限制,也是一種激勵機制,但是對積分究竟繳納多少錢,幾萬或者多少錢能夠積一個分,這個政策還可以進一步地根據形勢的變化適時調整

加強政策銜接性 適時適當做調整

記者調查發現,將個稅和購房、買車、落戶相掛鉤,都主要是集中在一些大城市。業內專家表示,個稅改革後,地方政府還應注意政策的銜接性,適時適當地做出一些調整。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許光建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許光建:個稅改革的政策變化前後,有一部分人羣,他因爲個稅比如說原來繳每個月有稅(額),現在等於是一分錢不繳了,還有的原來繳得比較多,現在繳得很少了,這部分羣體的利益會受點影響。

許光建表示,這些大城市將個稅與買房、購車、落戶相掛鉤,是因爲個稅納稅能充分證明申請人在這些大城市有穩定就業,從而對非資格者做出相應的限制性措施。

對於工作居住證、積分落戶來說,更多的是側重納稅人的貢獻大小;對於買房、購車上牌來說,則是設定了一個限制性門檻。現在,國家個稅政策調整了,地方設立的這些資質門檻,也應該相應地進行調整。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許光建:我們有關地方政府應當注意政策的銜接性,把本地政策和中央政策更好地結合起來,使我們的老百姓能夠更加體會到減稅政策的實惠,得到好處。

個稅改革後,如何考慮“個稅零申報”工薪一族的權益銜接?日前,記者聯繫多個城市的相關職能部門,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

法學專家表示,由於各地買房購車落戶的地方法規都是基於多方面的考慮,即使需要銜接調整,也需要一定的程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因爲地方法規的制定綜合了各種因素,既有(之前)國家立法這樣一種考量,也有本地區的實際情況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生效之後,影響到一些地方原來的與個人所得稅法(相關)的一些實施細則。要變化的話,這個需要去進行廣泛的調研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但是這也有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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