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宽/网路时事评论员

根据媒体报导,近日有家长出面指控,基督教背景的「彩虹爱家协会」派出旗下的彩虹妈妈,藉著早自习等时间进入校园做「生命教育」教学,没想到被发现课程内容其实是在传教。这种把教室当做教堂的行径,明显违反教育基本法中的原则,也伤害了学生的权益,各界不应轻忽。

报导中指出,经过整理,彩虹爱家协会入校教学的教材,其部分内容大量引用圣经经文,甚至还要求学生抄写,试问这如果不是传教,那什么才是?利用生命教育之名行传教之实,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事实上,这是一个讲求科学实证的年代,许多宗教观点不仅与科学逻辑冲突,更是容易造成错乱与混淆,例如演化论以化石证据来证明生物的演化,宗教却以神造论来解释一切,而且每个宗教的说法都不一样,学生将会无所适从。既然不是宗教场所,怎么能让生命教育课堂中出现这样「宗教置入」的教学呢?这就是教育中立原则的重要性之所在。

诚然,台湾保障宗教自由,但同时也保障人们信仰不同宗教与不信的自由。为了维护学习品质,除了家长应关心校外团体的教学,学校也应慎选团体、严审教材,教育主管机关更应该订立相关办法;这些入校教学的团体可主动公开教材,以昭公信。让宗教势力退出校园,这才是对学生最有益的。

照片来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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