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法則不是完全適用於人類社會,因為畢竟人類社會不同於無序競爭的原始叢林,人類社會是智慧生物構成。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隨著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人與人之間不會一直停留在弱肉強食狀態,強權就是真理在人類社會是行不通的,即使暫時存在也是不能長久的,因為人類不同於低等生物,人類強者或者弱者也都是暫時性狀態,人與人之間也應該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權享有天賦的人權。叢林法則只是人類社會的所謂強者們以及甘願被欺凌的弱者們用來欺騙自身的說法,這種說法可能會欺騙多數人,也可能長時間的欺騙少數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而人類在自然界,作為食物鏈頂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叢林法則,因為從地球生態上來看如果完全按照叢林法則發展行事,那麼人類為了自身的發展可以無限攫取地球資源,那麼這樣最終會毀滅自然界,進而反過來會影響到人類自身生存,也就是叢林法則會毀了人類自己!

社會的本質是,自然現象,沒有強弱,老天自有安排,兵就是兵,民就是民,看天下三百六十行,你喫那一硯碗飯而定弦弱千古萬代卻不會變,強弱是有時間的,社會需要你強,你不強就不行,有個的間不需要你強,你在強就失得其反,好象太陽和月亮,太陽永遠是太陽,太陽不會帶替月亮,月亮也不會變成太陽,木就是木草就是草,木不會變成草,草也不令長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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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都是互相轉化的。按照否定之否定原理,新事物總是不斷地否定舊事物,強者在否定弱者的過程中,也在被新的強者所否定。因此,恆強和恆弱都是不存在的。弱者也會通過積極的努力,積蓄力量而成為新的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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