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白城4月4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劉繼武(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向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繼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遼源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繼武在擔任大安市委書記、白城市副市長、白城市政協主席、白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繼武簡歷

  劉繼武,男,漢族,1955年12月出生,吉林前郭人,1973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2003年01月,任大安市委書記;

  2005年10月,任白城市副市長;

  2010年05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1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協黨組書記;

  2012年01月,任白城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12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7年04月,退休。

  2018年11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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