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6:11

〔記者陳鈺馥/臺北報導〕有鑑於地方政府議會時常黑箱作業,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第37條修正草案,明定地方議會、代表會除祕密會議外,應於會議前將會議資訊公開於網站,各縣市議會大會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

內政部表示,地方議會大會及委員會應全程錄影;代表會應全程錄音,並應於會議後一定期限內將會議紀錄、議事錄與影(錄)音檔公開於網站,讓地方議會與代表會的運作更加透明,修正條文並定自2020年1月1日施行。

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是因為社會各界對於地方議會與代表會,落實議事公開的期待越來越高,加上立法院近年逐步推動議事直播、隨選視訊等國會透明工作,為讓地方民眾能夠藉由議事資訊公開,瞭解地方立法機關的運作情況、地方民代問政表現,特修正相關準則。

內政部提及,經會商地方議會與代表會意見,在兼顧議事公開精神與可行性下,研擬修正條文,且為了讓地方議會與代表會有時間編列預算準備因應,訂於2020年元旦開始施行。

內政部指出,「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第37條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報請行政院覈定後發佈施行。

內政部說明,未來準則修正通過後,可促進公民參與,並落實住民自治精神,民眾也能知道地方議員或代表的出席情況與問政表現。

  • 打破地方議會黑箱,內政部擬修法「開大會須全程直播」。(資料照)

    打破地方議會黑箱,內政部擬修法「開大會須全程直播」。(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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