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罪成,罰2萬。

潘樂陶。(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涉嫌在其位於屯門小欖的獨立屋中僭建逾14立方米的水池,被屋宇署票控。裁判官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潘樂陶僭建罪名成立。潘樂陶被判罰款2萬元,須於2周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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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透露,潘樂陶昨晚因重病入院,今早未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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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8歲的潘樂陶被控於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身為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三號屋的擁有人,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在上述處所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建造一個水池構築物,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及40(1A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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