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博物馆。(市府提供)

2018-08-08 10:49

〔记者王骏杰/新竹报导〕新竹市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遗址、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议上周于文化局召开,而位于中山路邻近中正路的「新竹市消防博物馆」,经委员现勘及审议后,决议指定为市定古迹,成为新竹市第33处市定古迹。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林晓华表示,消防博物馆是1936年(昭和11)年由新竹州营缮课所兴建,建物包括六层楼高的瞭望钟楼和二层楼高的办公室;1937年(昭和12)年完工,是当时全新竹市区最高的建筑。

只要站在建物顶楼,就可一览竹市全貌,以利掌握火灾发生位置与情况,并借由设置于墙内的传声筒,将火灾资讯立即告知一楼值勤人员,以掌握最佳契机执行行动灭火。

林晓华指出,本次审议中,委员现勘后认为,「新竹市消防博物馆」为日治时期消防设施,见证竹市街消防系统的发展历史,高塔瞭望设施、现代设计造型、以及立面贴面砖装饰皆具特色。而新竹市消防系统的发展历史为日治时期公共设施的表征,消防钟楼为六层楼高的建筑,可一览当时竹市便于掌握火灾发生处理位置,建物具稀少性,因此一致决议将「新竹市消防博物馆」指定为市定古迹。

林晓华表示,目前「新竹市消防博物馆」现况保存良好,除作为消防博物馆使用外,也为消防分队使用,具教育推广功能,已能积极活化再利用。之后将透过公告及宣导,让民众对辖内市定古迹有更多的了解,并积极争取经费,加强文化资产的保存维护。

  • 新竹市消防博物馆老照片。(市府提供)

    新竹市消防博物馆老照片。(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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