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一句話:"人類的愛,希望和恐懼與動物沒有什麼兩樣,他們就像陽光,出於同源,落於同地。"我有時也會察覺到動物的痛苦而感到於心不忍,不忍去看到有人屠殺它們。如果是屠殺牲畜的話還好一些,但不贊成用殘忍的方法屠殺。因為那讓我想到如果不是人類主宰這個世界,我們的命運又會如何?


不存在什麼「應該」/「不應該」。

人們曾經也爭論過「應該對死刑犯講人道嗎」,促使執行死刑的方式不斷變化:在鬧市區公開斬首/上絞架—電椅—槍斃—注射氯化鉀…按說反正都是要弄死罪犯,何必講究那麼多。何況誰也不能證明注射就比砍頭更「人道」。

法國有個極端動物保護者在海鮮餐廳看到廚師把活的龍蝦放在冰塊上保鮮,他認為這是在虐待動物,把餐廳告了。(不知道後續)。那隻龍蝦痛苦嗎,大概挺痛苦,餐廳構成虐待了嗎?各種層面上,不好說……

怎麼講,這個事情真的沒有一個對錯。物競天擇是本能,同情心也是本能。你如果不忍心,你就善待動物(食物);如果無所謂,不去想這些日子也照樣過(僅針對家畜。殺害/捕捉/飼養野生保護動物是違法行為);實在糾結不清還可以乾脆直接喫素。反正哪都沒有標準答案,那就做讓你心裡好過點兒的那個選擇就好。


自欺欺人罷了。你喫的任務東西都是無法講人道的,人道是相對人類而言的。

如果你一邊喫著雞肉,一邊說殺雞的人不人道,那麼我只會說你是不懂得感恩那些為你付出勞累做飯菜給你飽食營養的寄生蟲,你只是一隻連豬狗都不如的寄生蟲。

難道你認為那些大口吃著別人付出勞累做的飯菜的寄生蟲,會比別人更有人道嗎?我認為他們連蟲道都沒有,蟲子都知道自己去找食物,而這些人喫著別人做的食物還不知感恩。

我認為真正的人道就是要維護生態平衡而支持計劃生育、為保護瀕危物種而殺食過度泛濫的物種。

現在瀕危物種的最大天敵就是人類,因此人類有責任去保護瀕危物種才能減少人類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我們要更多的想一想人類在地球上做了多少破壞生態環境的事物?想一想、看一看!

捕食過度泛濫的物種是因為對食物鏈的合理利用的現實需要。

人類既然有了改造自然的能力,就必須對生態平衡做出調控,這是權力也是責任,沒有鬼神可以依賴,只能也必須是靠人類自己去做,責無旁貸。


還是要的,畢竟古語有云「惻隱之心,人皆有之」。要滿足人類的這種慾望和想法纔行。人道宰殺就好的。比如拿 刀 捅 改成用電擊,不僅人道,而且衛生。


動物屠宰也是有動物福利與法規的。

只不過在我國,並沒有那麼大的力度去管理動物方面的法規與福利,而且老百姓們可能壓根不知道福利與法規這回事。


愛講不講,怎麼舒服怎麼來,我不講


當然是要的,即使它們分辨不出來

其實,對動物人道,它們也許根本就分辨不出來,我們對它們人道,其實是在拯救我們自己

怎麼說呢,當爬上來徹徹底底的頂端,即使其他動物聯手也夠不成威脅,我們要做的,就只是對自己好

我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先供你理解:

路邊看到的乞丐,他向你要錢,之後你知道他去世了,如果當時你沒給他錢,也許你有哪天會想,當初我如果給他了,他是不是就不會死了

如果你給他錢了呢,也許你會想的是,天堂無病痛,希望他在天上過得更好

看出差別了嗎,我們幫助比我們弱小的生物,不是為了別的,是為了我們自己過得更好,我願意幫助別人是因為這也能給我帶來快樂,至少以後我會少一點自責

現在我來回答問題,對除人以外的動物講人道,其實是為了我們傷害它們的時候少一點自責

好一點的屠宰場好像都是高壓電流進行宰殺了,會瞬間死亡,沒什麼痛苦,死法差別還是挺大的,但對它們本身無差別,對人也無差別,我們這麼做,還不就是為了少點自責嗎

最後

其實我們爬到這個位置,對他們人道或不人道,都沒什麼好說的了,對它們人道是在拯救自己,對其他生物不殘忍,我也覺得是人類基本美德之一


我有些迷茫,或許這個問題並沒有什麼意義吧。其人類無論是保護野生動物還是捕食泛濫物種,歸根到底還是從人類的利益和需求出發的。很多人只會愛護那些通人性的物種,對於蛇之類樣貌可怕的物種就不加以關注。我們對動物更多的是利用。不過,善待生靈萬物,我依然覺得是一種可貴的品質。


可講可不講,就事論事吧,拿小白鼠做實驗肯定是不人道的,喫這喫那,還解剖,但是如果要求人道,那人類一部分的科學就可能停止不前,對人類的影響可謂是深遠,如果不要求人道,狗,貓等與人類生活密切的動物,人類花了感情在上面,還有社會道德的因素,你去虐殺動物,怎麼都是不合適的


立場決定意識,保護動物我不反對,但如果為了保護動物而損害普通人的權力,我便要打死主張這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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