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被控涉及民國75年的新竹市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判刑15定讞,89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台灣高等法院8日上午宣判蘇炳坤無罪。 (中央社)

男子蘇炳坤32年前(民國75年)被控涉及新竹市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被法院判刑15年定讞,89年獲總統赦免罪刑,但蘇炳坤堅稱被冤枉,並聲請再審獲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再審判決蘇炳坤無罪。

原在新竹經營家具行的蘇炳坤,被控於75年年3月23日凌晨3時,夥同員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竊盜,遭發覺後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殺店東陳榮輝,再劫取金飾32兩逃逸。被檢察官以懲治盜匪條例起訴,隔年3月被法官依搶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定讞。蘇炳坤事後堅稱郭中雄挾怨誣陷,足足逃亡10年才到案入監,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但蘇炳坤認為「總統給我清白,司法沒有給我清白」,仍堅持聲請再審洗刷冤屈,以新事實、新證據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去年獲高院裁准,成為首位經總統特赦仍獲再審的刑事被告。

高等法院再審5月22日首度開庭,高檢署檢察官當庭表明本案將採「無罪論告」,言下之意即檢方也將主張蘇炳坤無罪,讓蘇炳坤激動拭淚:「感謝檢察官!」經過兩個月開庭審理,並傳訊郭中雄等關鍵證人到庭。高等法院今天做出再審判決,蘇炳坤終獲判無罪。

高院今天也以本案深具法治教育意義為由,開放媒體拍攝記錄法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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