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捉。”這話用在馬某、王某某兩人身上是再合適不過的真理。兩人之前因盜竊罪被多次判處有期徒刑。馬某第7次出獄沒多久,夥同王某某再次犯案。次日,一同落網的還有明知是盜竊所得卻繼續低價收購電腦的嫌疑人譚某。

2019 年 3 月 25 日20時,事主報案:家中窗戶被打開,屋內被翻動,一臺價值七千餘元的筆記本電腦被盜。接警後,朝陽門派出所民警立刻展開調查,通過在被盜地點東城區演樂衚衕居民院街邊走訪、調取周圍監控錄像發現馬某和王某某在案發時一人爬窗進入事主家內,一人負責室外望風,鎖定兩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民警徹夜反覆查看大量視頻資料,最終發現兩人進入某網吧後一直沒有外出。後於 26 日 12 時在該網吧內將兩人抓獲。經訊問,嫌疑人馬某和王某某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兩人在北新橋某飯店任後廚時相識,因之前相似的經歷,讓兩人越聊越投機。今年3月15日馬某再次刑滿釋放,他非但沒有悔改之意,反而拉王某某商量準備一起再“撈一把”。隨後二人開始走街串巷、提前踩點,留意附近居民生活作息習慣,最終鎖定事主家,因其附近人跡活動較少,且家內窗戶經常不上鎖,符合兩人的鑽窗盜竊模式。

本次得手後,馬某想起之前在東四北大街某手機店內認識的維修人員,因其經常無事時進店與該維修人員閒聊,一來二去,兩人熟絡了起來,得知其好佔小便宜,於是便聯繫該人是否樂意收購本次盜竊所得筆記本電腦。最終該維修人員願以低價收購。當日17 時民警在該手機店內將該維修人員譚某抓獲。經訊問,嫌疑人譚某對收贓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嫌疑人馬某和王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譚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均被東城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北京晚報 徐慧瑤 馮思思(值班霍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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