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午12點,常州市反詐騙中心監測到有詐騙分子正與市民胡女士長時間通話,警方通過多種渠道最終成功阻止胡女士被騙。

當時,警方發現的時候,犯罪分子已經跟胡女士通話了很長時間。民警立即通過撥打電話對她進行勸阻,發現她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警方立即又和胡女士家人取得聯繫,但是胡女士此時並不在家,家人也無法找到她,“我們聯繫了通信管理部門,對她的電話進行短暫的停機。”

民警通過調查發現,胡女士12點之後到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了多筆現金,總計19600元。

於是反詐騙中心民警和取款銀行附近的派出取得聯繫,警車趕到時,胡女士正在銀行門口打算進去匯款。

通過對她耐心的勸說,胡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騙子。胡女士說,當時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公檢法的辦案人員,還通過微信發了自己的警官證照片,要求胡女士將存款轉入安全賬號配合調查,胡女士對此竟然深信不疑。

在此警方再次給廣大市民提個醒:公安機關是不會在電話和網絡工具上傳遞法律文書,更不會設立安全賬號誘騙市民進行匯款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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