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鄭報融媒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獲悉,2日在某醫院門口故意燒燬國旗男子已被抓獲並刑事拘留。

2019年4月2日5時50分許,鄭州市某醫院門口懸掛的一面國旗被人故意燒燬。鄭州市公安局南關街分局接警後全力偵查,於4月3日11時許在航空港區某工地將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51歲,西峽人)抓獲,案發前系該醫院保安,因與保安部經理髮生矛盾,離職後爲泄私憤,實施了焚燒國旗行爲。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國旗法》 第十九條規定,南關街分局對杜某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公安機關堅決維護國旗威嚴,任何侮辱國旗的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警方提醒: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着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請大家自覺維護國家尊嚴。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實習生 許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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