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

從5月5日起,國三載貨柴油車在杭州就要限行了!

具體是國家第三階段及未達到國三排放標準並使用柴油燃料的貨車(包括低速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等),其中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不受通行限制。

在通行時間和範圍上分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19年5月5日起,早4:00至晚24:00禁止在當前“錯峯限行”區域內通行;

第二階段,2019年10月8日起,全天禁止在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繞城高速)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內通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全市有關道路標誌、標牌和監控卡口設置,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的規定予以查處。

據統計,杭州現有正常在用汽車252.6萬輛,NOx(氮氧化物)總排放量3.08萬噸/年。其中,柴油車23萬輛,NOx排放量2.69萬噸/年,佔在用汽車總排放量87%。在機動車排放污染中,柴油貨車排放污染更爲凸顯。

杭州國三柴油貨車僅7.4萬輛(不足全市保有量的3%),但NOx排放量達1.2萬噸/年,將近全市在用機動車NOx總排放量的40%。

對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迫在眉睫。杭州市爭取各種措施推動高污染車輛淘汰或更新,降低區域污染物排放強度。2017年8月18日起出臺並實施國三柴油車淘汰補助政策,通過加大對提前淘汰的國三柴油車實施1-4萬元不等的補助,有效提高了車主自主淘汰國三柴油貨車的積極性。

截止到2019年2月底,全市累計受理國三柴油車1.93萬輛,實際補助14543輛,補助金額3.04億元。

與此同時,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杭州空氣質量改善和實際需要,有重點、有步驟地採取高排放車輛區域限行措施。

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實施辦法》《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於3月29日發佈《關於加強國三載貨柴油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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