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陳星發明了兩輪電動滑板——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扭扭車,雖然當時還只是個概念,但陳星很快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了專利,其中包括一項扭扭車基礎專利。2013年,在專利還未獲得授權時,扭扭車產品終於成型,並以Hovertrax為名推向市場。2010年,陳星發明了電動獨輪車Solowheel,並申請了專利。2012底,SoloWheel進入中國市場,產品一經推出,即被國內許多廠商爭相模仿。優質但價高的SoloWheel逐漸在市場上被邊緣化,反倒是質量沒有保證、價格低廉的山寨產品大行其道。2012年,陳星又發明了兩輪電動滑板——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扭扭車,雖然當時還只是個概念,但陳星很快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了專利,其中包括一項扭扭車基礎專利。2013年,在專利還未獲得授權時,扭扭車產品終於成型,並以Hovertrax為名推向市場。

  騎客創始人、發明人應佳偉及其團隊在滑板車產品上加入智能的平衡器技術,進行改進。從2006年到2009年,經過三年產品研發期,應佳偉的平衡車進入市場化階段,直到2014年8月,以騎客命名的平衡車正式與蘇寧合作進行全球首發,此款車當時被認為是全球首創。

  在銳哲發起的「337調查」中,涉案專利即「陳星專利」。針對該專利,杭州騎客曾在美國專利局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但最終均未獲成功。之後騎客一方面及時提出動議,建議法官暫停或終止調查,另一方面,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過程中,圍繞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與杭州騎客產品的差異性,進行積極舉證。由於其是早期專利,技術概念和權利要求的撰寫並沒有達到工業化產品的實際設計和實施方案的預期。在「337調查」中,權利要求解釋和範圍界定也是關鍵問題。最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杭州騎客不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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