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記者陳宜加、李雅雯/台北報導〕華航、長榮機師罷工投票過關,讓罷工預告期議題再次浮出檯面。交通部長吳宏謀表態支持訂定罷工預告期,預計近日與勞動部長許銘春協商。不過許銘春不表認同,認為公布預告期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關鍵仍在勞資協商。

二○一六年華航空服員罷工,事後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建議基於保障勞工權利行使,兼顧消費者保護原則,可推動「罷工預告制度」。民航局希望由主管機關勞動部在勞基法中,明文排除交通運輸業適用勞基法。但因台灣勞資雙方對於罷工預告期法制化意見分歧,全案至今無進展,勞動部目前也沒有修法規劃。

據了解,勞動部曾邀勞資討論該議題。航空業者強烈主張航空機師取代性低,罷工預告期規定入法有必要;但勞方反駁,指罷工有許多前置程序要走,相關機制讓罷工訊息流通拉很長,已有預告期效果。

根據勞動部資料蒐集,目前各國都未將罷工預告期列入法規中,歐盟或美國現在作法多是由各工會決定預告期,再向各主管機關呈報。

勞動部認為,航空業不是獨占事業,消費者都有其他選擇可替代,雇主為了消費者也可事先投保商業保險,或和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協商將罷工預告期列入。罷工對勞資雙方都有損傷也有壓力,罷工只是一個手段。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罷工預告期很少見到由國家法律規定案例,罷工預告期法制化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就已討論過、且遭否決;這次機師罷工要不要有預告期,是可以討論。

  • 各國對罷工約束條件概況表

    各國對罷工約束條件概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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