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林金貴涉嫌槍殺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案,高雄高分院昨天再審宣判,以他案發前後短髮與兇嫌長髮不符、證人指證有瑕疵等理由,改判無罪。林金貴獲悉無罪判決後一度說不出話,僅表示感謝大家幫忙;被害的王姓司機家屬拒絕評論判決結果;高雄高分檢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據瞭解,2007年5月9日,高雄鳳山王姓運將遭槍殺死亡,警方循線逮捕林金貴,查出他行兇後離開現場,被監視器拍到畫面,後經3名目擊證人指證,加上林又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等證據,2010年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林金貴則數度喊冤,去年4月間,冤獄平反協會發現,殺運將兇手「長髮蓋耳」,但林在案發前2個月理短髮,當時有拍大頭照,若頭髮欲生長2、30公分達長髮蓋耳,至少需1年,曾二度聲請再審被駁回,直到去年4月20日,始裁定準予再審並釋放,林被囚禁長達3116天。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監視器拍到嫌犯長髮披肩,但林提出照片是短髮,並據高雄榮總鑑定報告頭髮短時間不可能長那麼長,另調查局等單位鑑定結果,也無法確定監視影像即是林嫌。

至於外界質疑當時短髮的林嫌是否戴假髮變裝行兇?由於警方搜索時未發現假髮,加上監視器拍攝長髮披肩的畫面,也無法鑑定真偽,此部分沒有證據。

此外,案發時林嫌手機基地臺與現場相距77公里,行兇後不可能在1小時5分抵達臺南市佳里區,加上多名證人指證程序未符合規定,恐有記憶不足、前後矛盾之處,因此認定罪證不足。

  • 涉嫌槍殺運將嫌犯林金貴(中)改判無罪後,在法院門口開記者會。 (記者鮑建信攝)
林金貴於2007年3月短髮照,與5月兇嫌長髮素描明顯不符。 (資料照)

    涉嫌槍殺運將嫌犯林金貴(中)改判無罪後,在法院門口開記者會。 (記者鮑建信攝) 林金貴於2007年3月短髮照,與5月兇嫌長髮素描明顯不符。 (資料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