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撥“人馬”在酒吧舞池裏“狹路相逢”,因爲身體碰撞引發鬥毆,結果導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影響極爲惡劣。公安武清分局在查明後,將鬥毆雙方抓獲歸案。最終,當時打起架來誰也不服誰的雙方人員,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7年4月的一天深夜,公安武清分局接到一名酒吧老闆的報警電話,稱酒吧裏有人打起來了。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現場情況比較混亂,已有多人受傷,其中一名男子腿部被刀刺中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民警將王某強等在場人員帶回調查,其餘當時離開現場的參與鬥毆人員也陸續到案,共9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被抓。

由於參與鬥毆的人數多,現場情況複雜,查明真實案情有一定難度。辦案民警調取了事發酒吧的監控錄像,對當時在場人員逐一進行了定時、定位、定人的分析,又結合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進行了對照,最終將這起聚衆鬥毆案件的事實全部還原。

經查,當日23時許,王某強、劉某博、張某偉、楊某利、馬某順、周某磊等人來到武清區某酒吧內聚會,在舞池裏跳舞時,與劉某傑、李某龍、於某文、朱某泉、孟某飛、許某等人發生身體碰撞,雙方互相都不服氣,先是對罵,後來雙方在場人員就開始在舞池、酒吧卡座等位置大打出手,進行羣毆。其間,許某持刀劃傷了王某強,王某強持刀刺入許某右腿部,許某掙紮了一番之後就不動了。經鑑定,許某因被刺破右側股動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情查明後,案件的相關犯罪嫌疑人很快被公安武清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經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分別以故意傷害罪、聚衆鬥毆罪對王某強、劉某傑等人判處刑罰。他們爲自己逞強爭霸、聚衆鬥毆的行爲,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天津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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