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強制檢疫的男子涉虛報住址,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全球,港府宣布推行多項抗疫措施,務求阻截疫情在社區大規模爆發,包括於上月七日起實施《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定兩星期內曾到訪中國內地的人士接受十四日的強制檢疫,惟一名香港市民本月初涉嫌向入境大堂職員虛報住址,成為首名因違反檢疫令而被起訴的人士。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將口罩全程拉至鼻下的被告否認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轉往粉嶺裁判法院排期審訊,其間被告不得保釋。

  持有香港身分證的三十一歲被告成見恭介,被控於今年三月八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在與獲授權人員,即註冊護士羅錦秀執行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職能相關的情況下,明知地向該人員提供在要項上的虛假資料,即接受檢疫的地址。

  被告昨無律師代表,他聽畢控罪內容後表明「不認罪」,並詢問「係咪即係我無事,可唔可以出返去社區」,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解釋,「由於你不認罪,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排期審訊」。未幾,在港無固定居所的成見恭介表示,如獲保釋,可於前妻家中「坐吓」,張官聞言即揶揄「咁就隔離嗰陣上去坐下,唔係周圍走啦」,終拒批保釋令。

另一方面,港府自上周四起宣布擴大檢疫範圍,從外地入境人士均須接受強制檢疫,檢測呈陰性人士亦須接受十四天強制家居隔離,至今發現有四十一人疑違反檢疫令,包括偷偷外出飲食消遣、剪斷監察手帶,更有人公然在網上自爆「逃疫威水照」。當局過去兩日嚴厲執法,其中五名違規者已被尋回,並送往駿洋邨強制隔離,不排除稍後會被檢控。其餘三十六名擅離家居人士,警方將向他們發出通緝令。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二萬五千元。案件編號:屯門刑事四〇〇——二〇二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