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狼父性侵女儿6年,竟还恶称:我有结扎妳不会怀孕。(示意图/达志影像/本文当事人无关)

▲洪男怂恿小女友拍裸照给他,还带对方上摩铁。(图/示意图,无关本案/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苗栗报导

洪姓男子在网路游戏认识一名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两人在游戏中相互有好感,从游戏里的「公婆」发展成现实中的男女朋友,而洪男明知对方仅有15岁,竟怂恿对方拍全裸的照片给他,甚至要对方帮他口交。事情直到「小花」的教务主任发现才曝光。苗栗地院分别依两罪判他5月、1年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洪男2016年间透过网路游戏认识15岁的国中少女「小花」,两人透过游戏发展出暧昧情愫,从虚拟世界的「公婆」发展成现实的情侣,但洪男分明知道小女友尚未成年,竟还怂恿对方拍裸露胸、下体甚至是全裸的照片给他欣赏,之后还特地从新北市到「小花」所在的国中找她,并把人带到汽车旅馆,让对方帮他口交。整起事件直到「小花」的学校主任在浏览校内电子信箱时,惊见「小花」的不雅照才因此曝光。

苗栗地院法官认为,洪男虽然和「小花」是男女朋友,过程中也没有强迫对方,但他明知「小花」未成年,对于性行为的自主能力尚未成熟,却还是做出这样的举动,因此分别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判他5月徒刑;而洪男要「小花」拍裸照给他的部分,则依引诱使少年被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刑1年4月,缓刑5年,而洪男还须提供120小时的劳役服务,并接受法治教育2次,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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