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人因受網路謠言所影響,誤以為芸妮有限公司<即愛妮雅化妝品集團>涉有強迫或詐欺銷售美妝產品之情形、而於102年6月15日6/16日在痞客幫PIXNET部落格「艾雪莉的美麗日記」網頁刊「別在騙人家的錢瞭解類詐騙的銷售手法→愛妮雅化妝品」「別在騙人家的錢瞭解類詐騙的銷售手法→愛妮雅下集」等不實文章,致嚴重損害愛妮雅化妝品集團商譽和及信用,經瞭解,得知愛妮雅化妝品集團就美妝產品之訪談行銷,實無任何強迫銷費者購買或詐欺之行為,任何消費者購買該公司產品後需退<換貨>者,亦無須寄所謂存證信函,僅須於購買商品後7日內以電話通知原消費門市辦理即可,本人已刪除相關不實貼文及連結,並鄭重向愛妮雅化妝品集團道歉,保證日後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仿害愛妮雅化妝品集團商譽和信用行為

此致  芸妮有限公司 道歉人-艾雪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