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推出器官捐贈網路登記系統 已有百名患者受益

瑞士醫院手術室。

  歐聯網10月5日電 據歐聯通訊社報道,日前,瑞士器官捐贈和移植基金會舉行媒體新聞發布會表示,該基金會推出的人體器官捐網上登記系統,已經有數百名患者受益。該系統從現在開始,將接受已故人員親屬或法律委託人對器官捐贈的最後法律確認。

  據報道,根據醫療機構的統計數據,目前在瑞士醫院重症監護病房的彌留患者,其中大約有50%的人,不會向親屬說明過世後是否願意捐贈器官。只有5%的重症患者,生前會隨身帶著器官捐贈卡。對此,醫療機構表示,由於60%的重症患者去世後,親屬無法確認患者生前曾有過捐贈意願,最終患者的捐贈意願因無法得到法律確認,醫療機構只好放棄。   瑞士器官捐贈和移植基金會總監弗蘭茲·伊默爾表示,人體器官捐贈網上登記系統的推出,捐贈者可以完全根據個人意願,進行網上登記註冊和表述自己的捐贈決定,亦可通過網路隨時取消捐贈。捐贈者在網上完成註冊登記後,還需要通過掃描簽名文檔等手續,進行必要的法律確認。任何年滿16歲的瑞士和列支敦斯登公民,均可上網登記或取消個人的器官捐贈意願。

  瑞士聯邦公共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瑞士已故患者器官捐贈移植數量創下了歷史最高紀錄,共有145人辭世後捐獻出一個或多個器官。此外,還有137名活體捐獻者捐出了一個腎臟或者部分肝臟,全年共有440名患者受益。

  瑞士聯邦公共衛生局表示,目前,瑞士人體器官捐贈在歐洲成員國中,按人口比例計算排在歐洲的倒數第3位。近年來,雖然瑞士的人體器官捐數量在緩慢上升,但截至到2017年年底,瑞士仍有1478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   2017年10月,瑞士曾推出旨在促進人體器官自願捐贈的立法倡議,該倡議在全民公投中獲得了通過。根據該立法倡議,瑞士器官捐贈和移植基金會推出了互聯網捐贈「假想」方案。捐贈者可基於「假定同意」,進行上網登記或取消器官捐贈意願。其規則在於一旦捐贈者在辭世前未取消捐贈意願,捐贈者辭世時法律則自動認定為「自願捐贈」。   據悉,瑞士法律規定,人體器官捐贈必須建立在「自願捐贈」基礎之上,任何人體器官移植,均需獲得捐獻者具有法律效力的聲明和決定。(鍾欣茗)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