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這東西的可信度是有的,但是隻是一份很初步的意見書,加上這事短期內還出不來,2017年的健康險改革意見徵求稿都正式發布2年了了,到現在連影子都還沒有,所以這事落地還很遠很遠,最快估計也要明年,今天寫只是談談老胡的理解。
2007版本太老了
十多年過去了,重疾險市場已經翻天覆地了,人身險保費規模從2007年的4000萬億發展到2018年2萬億,而且那次是因為友邦的守護神醜聞引發的,標準的制定比較倉促,當時國內也缺乏發病率數據支持,主要是參考了一下「國際經驗」,好在「國際經驗」也還算實在,但是畢竟還是太老了,醫學的發展也導致了很多疾病的治療方式發生了變化。
甲狀腺癌踢出重疾範圍?
草案中的原文說的是把乳頭狀/濾泡狀甲狀腺癌納入法定五種輕症,所以新的規範是設立了法定輕症的概念,老胡覺得這個很好,甲狀腺癌本就是癌屆奇葩,特別懶的癌症,別的癌症都喜歡擴散轉移,它懶的和豬一樣,懶得擴散懶得轉移,所以好治的很,切掉就好了,但是它又特別高發,保險公司賠慘了,畢竟30~40歲的高發年齡段,客戶交個五年十年的保費,直接賠掉,如果是多次賠付重疾險,豁免保費後繼續承擔保險責任,所以被稱為富癌,甚至還有醫生髮現自己得了這個,瘋狂投保790萬,等待期過了以後索賠的案例。
把甲狀腺癌將為輕症,保費必然會有所下降,覈保的尺度也會有調整,有得必有失吧。
新重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