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國華29日酒駕被逮。(圖/記者邱中嶽攝)

▲高國華駕車離開派出所後,因有違停被員警攔下,酒測值測出0.25超標,但他堅稱自己沒酒駕。(圖/記者邱中嶽攝)

記者楊佩琪、邱中嶽/臺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酒駕被逮,酒測值0.25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北地檢署。不過高國華喊冤,有喝了4、5碗薑母鴨,但沒有酒駕,質疑逮捕程序有瑕疵,抵達北檢後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也就是說,如果法官認定確實瑕疵,可以當庭釋放高國華,如果駁回,高國華得回到北檢接受檢察官訊問。

根據立法院在2014年修訂的《提審法》,白話來說,任何未經法院許可遭逮捕,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提審」,由法官認定逮捕程序否有瑕疵,若有,可裁定當庭釋放當事人,若沒有,送回地檢署。

高國華於26日晚間6點多,與友人在新北市永和喫薑母鴨餐敘後返家,根據他的供述,因返家後找不到手機才又出門,先到派出所調閱監視畫面,但離開時,有員警發現渾身酒味的高國華自己開車,於是上前攔查。

一開始進行酒測時,2次都無法測出指數,第3次纔有結果,酒測值0.25,高國華向員警要求「讓我再吹一次」,結果還是超標,因此被移送到北檢。高國華強調,薑母鴨有加米酒沒錯,他僅喝了4、5碗,也喝了3瓶無糖綠茶,但對於酒駕一事,他嚴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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