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老董陳慶男涉獵雷艦詐貸案雄檢起訴,其兒子陳偉志棄保潛逃,列為十大經濟外逃通緝犯;高雄地院6月4日召開慶富案準備程序庭後,法院裁定陳慶男加保1億元,陳籌不出錢遭押,陳慶男7月向看守所申請戒護外醫,高雄地院今表示,陳慶男並未以罹患疾病為由向法院請求具保停押。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說,陳慶男在6月4日經法院訊問後認有逃亡之虞,且無法提出加額保證金1億元擔保其日後到庭就審,法院當天裁定羈押,陳慶男不服提出抗告,經院高雄分院裁定駁回,陳慶男目前並未以罹患疾病為由向雄院請求具保停押。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收容對象發生疾病、傷害事故或生育時,應優先於矯正機關內就醫;其時間及處所,由矯正機關排定之。矯正機關內不能為適當診療、檢查(驗)或有醫療急迫情形,經矯正機關核准者,得戒護移送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根據羈押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羈押中被告發現罹重病,看守所長官認為有緊急情形時,得先將被告護送至醫院治療,並即時陳報該管法院或檢察官處理。

高雄地院指出,陳慶男因罹病由高雄看守所核准安排戒護外醫,非經雄院裁定保外就醫,陳慶男實際病況判斷及其戒護外醫需求,非雄院權責範圍。

高雄地院指出,高雄看守所在7月23日發函法院,陳慶男曾在7月17日戒護外醫,僅事後告知陳慶男在押身體狀況及看守所處理情形。

至於陳慶男在本月25日再度戒護外醫住進醫院,此部分看守所尚未告知雄院。

獵雷艦詐貸案,雄院在8月20日再度開庭。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說明慶富董事長陳慶男戒護外醫,陳慶男並未以罹患疾病為由向法...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說明慶富董事長陳慶男戒護外醫,陳慶男並未以罹患疾病為由向法院請求具保停押。記者劉星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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