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赤果果的打了幾家央媒的臉。這件事應該會就此沉寂,不會再有下文。就此事而言暴露出兩個問題讓人擔憂:
一是警方出於個人衝動開具不合法執法建議書,且得到官方蓋章背書。基層執法機構及相關人員普法程度堪憂。
二是媒體輿論為了博關注引導人羣對立,例如快遞員和收件人,外賣小哥和點餐者這些明面上的矛盾(下跪,對罵,互毆等等),不願也不肯去關注後面資本和民眾的矛盾。例如此事中的圓通,外賣糾紛中的美團餓了麼。這樣的媒體和他們鄙視的自媒體有什麼本質區別?
透過現象看本質
一、法治還是人治?emmmmm~
二、中國社會需要契約精神!極度需要!
三、執法者不懂法,偏聽偏信,自以為正義。你是人民的警察還是綠林好漢吶?都9102年了!
四、弱勢羣體需要被關注,需要有人替弱勢羣體發聲,沒毛病!但,聶某某真的是弱勢羣體嗎?這個本人暫時無法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消費者長久以來都是弱勢羣體。唉,維權難吶,難於,咳!咳!
五、道德是被誰綁架的呢?答:社會輿論。
社會輿論是被誰一度控制的呢?答:各種媒體和網友評論。
媒體和網友是被誰引導的呢?答:各大公司公關部門聘請的水軍!
六、較真,挺好!
快遞破損遺失,本身是快遞的事情,投訴快遞很正常,快遞私自開箱,暴力運輸,偷喫的新聞不少,投訴快遞公司,希望理清事實,進一步改進,很正常。導致的下跪,扣錢,是快遞公司管理的問題,不給快遞公司施加壓力,以後還是存在快遞公司轉移管理責任,以罰代管的問題。先看是非曲直,再講道德
如果你是快遞員,被投訴沒有處罰,你會自己去買箱芒果。還下跪?別鬧了 大公司就是這麼能甩鍋。
假設「張芒果」是王敦,快遞員是美人,那誰是石崇?
「張芒果」倒下了,
當他被稱為「張芒果」的時候就倒下了,
倒在了法治四十年後的網路洪流和「一隻芒果而已,至於嗎?」的輿論刀口上;
倒在了正義民警的暖心證明和「不必把權利用得太過份」的央視評論裏。
張芒果也許從來就沒有想過,拿起法律武器的他為何會潰敗得如此迅速及徹底,以至於到了「連廣饒縣都待不下去了」的悲慘局面。
芒果事件
整個事件的起因非常簡單,起因是快遞損壞並丟失部分芒果,「張芒果」因此投訴快遞。而後達成協議由快遞員賠償並且「張芒果」撤銷投訴,最後由於快遞員不守約定且主觀欺騙客戶導致「張芒果」二次投訴。到這裡為止,整個事件都侷限在客戶與快遞員及快遞公司之間合同關係的問題上。
且不論芒果究竟是3個還是4個,「張芒果」作為客戶方,認為在與快遞公司的合同關係中利益受損且蒙受欺騙,而採用正當的投訴方式保障自身的權益,這理應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是國家為建立法治社會長期倡導並宣傳的正確行為。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如果不出現其他問題,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快遞員與客戶再次協商解決辦法,甚至是由快遞公司出面,更甚至是由消協/郵政局等機構介入調解。
恰恰是這個時候,事情發展的軌跡發生偏移。
快遞員編造了「2000元罰款」、「第二天開除」的藉口跪倒在「張芒果」家門口野蠻地請求撤銷投訴,代表法律與正義的人民警察在「人家都下跪了還有什麼不可原諒」的荒謬邏輯下,正義感油然而生並為快遞員開出了引爆全網的「暖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