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各縣市政府近五年度編列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五年間增加新臺幣一三三億元,且有十二縣市部分項目未排富,造成財政負擔,中央宜督促檢討並訂定排富條款。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八月所提的「我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問題之探討」報告指出,地方政府非法定社福支出逐年攀升,且多未訂排富條款,影響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容待改善。全部縣市均編列超過一致標準的社福預算,且呈逐年上升,五年間增加一三三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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