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因聽到被告名字回想起不快事決定報警。

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續審。

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渉嫌於1982至86年,在港島某特殊學校內5次非禮一名當年12歲的視障女童,包括對她摸胸、鬍鬚掃臉、摸下體等。張健華早前否認5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女事主繼續上庭作供,指於16年透過報紙聽到被告名字,憶起不愉快往事,勾起「難過的情緒」而決定報警。辯方向女事主提出,她在案發期間視力不佳,只能靠聲音認人,認得被告樣貌是誇大其詞。女事主堅決否認,指她一般靠聽覺識別他人,但能見遠距離的人的影像、身型、「高矮肥瘦」等,近距離接觸則可見其輪廓。

張健華渉多年前5次非禮一名視障女童。資料圖片

被告張健華,現年57歲,自小患有黃斑點退化,在1976年入讀視障人士學校。他現被控5項非禮罪,他涉嫌於1982至86年間,在香港某學校的圖書館、6樓梯間、康樂室,以及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烏溪沙青年新村內,共5次非禮女子X。女子X,現年44歲,出生時獲確診有青光眼,1979年入讀該視障人士學校,讀小二至小三時認識被告,知道當時被告是外讀生,另就讀名校聖保羅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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