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特殊需要人士的長遠生活需要

社會福利署今日(28日)宣布,成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或家屬提供信託服務。

社署成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或家屬提供信託服務。 資料圖片

社署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在2017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牽頭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提供信託服務,在家長離世後管理他們遺下的財產,按照他們的意願定期向其子女的個人或機構照顧者發放款項,令財產得以善用,以照顧其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

社署指,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會處理直接與「特殊需要信託」相關的行政事宜,包括設立、管理及終止「特殊需要信託」戶口。政府已撥款5000萬元成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

2019年1月及2月社署將舉行服務簡介會,介紹「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內容及申請手續,並計劃於明年3月內接受申請。

有關「特殊需要信託」服務資料,市民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或致電2116 530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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