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當然可以托收,只要在到期日提前至少三個工作日都可以由銀行辦理托收。

由於銀行需要發查詢驗票等手續,建議你提前五個工作日過去辦理托收手續。


可以托收
到期日開始起2年之內都是沒有喪失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付款請求權的,只是喪失了對這二者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權和付款請求權而已。

可以要去承兌人繼續付款。

《票據法》第53條規定,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給銀行出具如下證明就行了。

延期托收說明

交通銀行河北省分行:

現有貴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壹張,票號:30100051/20379139,票面金額:100萬元,出票人:為河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收款人:為凱米克公司,付款人:交行河北省分行,出票日:2013年6月30日,到期日:2013年10月30日。

由於我單位財務人員工作失誤,導致上述票據未能及時托收,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由我單位承擔全部責任,特此說明,望貴行予以兌付。

武漢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30日


可以正常托收
要證明,背書多手的話會比較麻煩。
可以,但是需要最後一手的公司出具證明說明原因,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章和財務章。


可以,需要出具書面說明
兩年內都可以,但是需要出具一個延期付款說明
超過半年才去托收也挺牛的
謝邀可以托收,做出合理說明。但喪失對前手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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